第04章 非有一具尸体不可-第07章 踢头盔的警察(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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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取出两张沾有血迹、印着“雷蒙·潘德洛”的名片,其字体是那种街角名片行让你等候时所压印的样式。我看着马斯登医师,平常他是沉默寡言,现在却是发出咕哝声。

 

“能告诉你的不多,”马斯登说道。“那把刀子是致命原因,直接刺中心脏,而且是当场死亡。”他僵硬地站了起来。“死亡时间嘛——你什么时候发现他的?12点25分。哦,现在还不到12点45分。虽然还有些容许的误差,但我想他是死于10点半到11点半之间。”他迟疑了一下。“喂,卡鲁瑟,给你一个提示,虽然这确实并非我的专长。看见那把刀的形状没?不具备医学知识的人,没几个能将刀子精准地插中心脏。像那样戳刺出来的伤口,要么是意外歪打正着,不然就是凶手知道该从哪里刺进去。”

我屈膝跪下,摸索死者的口袋,里头只有七便士铜币、一包十支的香烟,以及磨损的剪报。剪报内容是某种八卦专栏,所占篇幅是版面的上缘,该报的日期还看得到是“5月11日”,这约莫是一个月前的报纸。上面写着:

年轻貌美、不受传统束缚的蜜丽安·韦德小姐,离开了伊拉克恐怖的酷烈气候,并于今天回到英格兰的府邸。18个月前起程出发的时候,谣传她和亚伯斯里勋爵之子“山姆”·贝克特定下婚约,此人一度是情色画家(请参见1931年5月9日的本专栏),但如今是开罗的英国公使馆新崛起之星。韦德小姐之父杰佛瑞·韦德乃学者暨收藏家,留着长髭须,常在学术会议中高谈阔论,下周他将是注目焦点。相信位于巴格达的回教国王宫殿之探查计划,将可以——

我折好剪报,连同在曼勒宁身上找到的邪恶字条,一块夹入我的笔记本中。这份剪报并未明白厘清所谓的情色画家,究竟指的是亚伯斯里勋爵或是他的儿子;但我们认为指的是后者。这是另外一个环节的问题。至于这位雷蒙·潘德洛,他是何方神圣、住在什么地方,从其衣物查不到任何蛛丝马迹。他的套装闻得出樟脑丸的味道,仿佛和防蠹丸一起摆了很久,而且内侧的口袋上绣有标签“葛帝恩,英国服装店,梅尔歇比大道27号,巴黎”。除此之外,别无其他线索了。

我指示罗杰斯和柯思比检查馆长室里面一团乱的电梯,然后便外出去找罗纳德·何姆斯。在博物馆外头,一辆警车停在路边,葛莱格里·曼勒宁和詹森正在车内激烈争执;我不想蹚这浑水,于是快步离开,并沿着帕尔摩街往东走。此刻,整座城市犹如无人居住的空城,人行道上泛起空洞的微光,远方传来的汽车喇叭声仿佛近在耳旁。帕尔摩街是个短窄的巷子,通往大街的一端有一座宛若深邃隧道的拱门。我走到拱门,看到远处有一堆黝黑的建筑物,其中有一栋高耸狭隘的公寓,上面发出“摄政亲王巷”字体的霓虹灯光,里头有一道狭长的走廊,尽头处是一台自动电梯座厢。放眼望去,看不到走廊门房的身影,只见到一位睡眼惺忪的年轻服务员对着电话打呵欠,准备要下班了。看来,还没有必要暴露我的身份。

“何姆斯先生家里的派对仍在进行吧?”我说道。

“是的,先生,”无精打采的服务员,试图表现出军人的敏捷帅气。他伸手去拿电线欲插入接线总机座。“您的大名?”

我说了个假名蒙骗过去。

“且慢!别说出我的名字。我打算用力敲门,然后宣称我是警察。我要上楼去了,是D号,没错吧?”

他顺从地露齿而笑,回答我是E号,还说听到声音我就会知道是哪一间的。于是我跨迸电梯,接着以“顺便问一下”的态度停住脚步。

“他们在上头待了多久?”

“整个晚上,”服务员答道。“大概从9点钟就开始了吧。注意踏板,先生。”

电梯咯吱咯吱地摇摆上升,最后停了下来,这时我果然听到声音。我身处于阴暗的窄回廊,两侧墙壁漆成绿色,空间只够我容身跨入。在带着宗教意味的昏暗光线下,远端的房门传来微弱但诚挚的口琴旋律,低沉的歌声以悠缓虔诚的热情应和着。模糊的和声庄严地唱着:

我们是混沌无秩序的一群,

树丛中传来繁音节拍的旋律,

我们无法抗争,也不能齐步前进,

天生我才所为何用?

当我们——

我以门环大声叩门;声音之大,让里面的人显然认为有人为噪音而来抗议了,因为歌声仿佛是硬生生被打断似的停了下来。接着响起关门的沙沙声和脚步声。随后,一个手上拿着玻璃杯的瘦子打开了门。

“我要找罗纳德·何姆斯先生……”我开口说道。

“我就是,”他说道。“有什么事?”

他站在一旁,室内光线因而洒入回廊里。我看见他戴的是大框架眼镜。

 

第05章 匕首玻璃柜之钥

他一退入房间,我就紧跟着进去。这个房间很小,空旷而井然有序,不过却不像在开音乐会的样子。此刻,远端紧闭的对门处突然响起一阵笑声,并伴随着一段颇具巧思而有实验性的口琴音律。这里惟一的光源,是来自套着黄色灯罩的灯盏,其投照在洁亮桌面的反射光,亦照亮了这位东道主的脸庞。

他的眉毛微微上扬,带着些许好奇心;除此之外,就别无其他反应了。他的身材中等,体格精瘦,有一点驼背。他生硬卷曲的头发呈微黄色,剪得短短的贴在长长的脑门上。镜框后的淡蓝眼眸盯着我看;他有一张瘦长的面容、鲜明的五官,脸上的表情略显抱歉之意。他穿着深色的家居服,衣领僵挺,但深色领带却皱巴巴的。他的年纪大概三十出头;不过当他转头面朝灯光时,我看见他光亮的额头上有数条深印的细纹。他虽没酩酊大醉,但看起来好像已喝了一些酒。清了清嗓子后,他才开始有所动作:先低头看了手上的杯子,用修长的手指头摇晃它,然后再度抬起头来。在他客气的声音中,有一种介于道歉和强硬之间的奇特语调。

“什么事?”他开口。“有什么不对劲吗?我不认识你吧?我们好像见过面——”

远方门后传来一名女子的声音。刚开始音量还算普通,尔后竟暴增为一种像是抱怨但实为欢喜的吼叫声。

“林克,是你吗?”那声音叫道。“林克,你这个混蛋!是你到了吗?”紧接着响起的声音,是女子为了加强语气而用脚跟快速跺地的噪音。

“里面的人安静!”何姆斯出其不意地转头喊叫。“不是林克。”他又转过头来,安静地等着我回应。

“是吧?我觉得你看起来挺面善,不过——”

“我们应该没见过面,何姆斯先生。我是巡官卡鲁瑟,我来这里的目的,是要请教你关于韦德博物馆今晚所发生的事情。”

何姆斯整个人站着动也不动,而我只能看见他头部的侧影。他站着不动的这段时间里,你可以从一数到十。

“抱歉,我失陪片刻,”他简洁地说道。

他的动作是如此迅速,以至于在他放下杯子、安稳平静地走向室内门、打开它,并消失在里头之前,我都还来不及开口讲话。在惊鸿一瞥之间,我只看见里头烟雾弥漫,而且沙发上横陈着女人的长腿。我听到他在里头说话,但能听见的字眼没几个;然后他再度走出来,并且把门关上。

“他们实在太吵了,”他满怀歉意地解释道,“害我们听不到彼此的交谈。好啦,那么,巡官,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你是来请教我有关——”他停顿了下来。“老天,是这样吗?不会是遭小偷了吧?”

“不是的。没有任何东西失窃。”

“不然,你是说发生了火灾?”

“不是。”

何姆斯从他胸前口袋掏出手帕来,仔细擦着脸。他的目光在手帕底下,一再地打量着我。然后他笑了。

“那我可就如释重负了,”他说道,“不过我还是不懂。呃,你要来一杯威士忌苏打吗,巡官?”

“谢谢你,先生,”我说道。我是非常需要来一杯。

他一边说,一边拿着自己的杯子走到餐具架,取出另一个杯子后,随即在每一个杯子里倒了刚好三指宽的威士忌。

“咱们好像仍在玩滑稽问答游戏,”他清清嗓子继续说道。“据我所知,今晚博物馆没发生任何事情呀,除非是韦德先生突然回来了。我并不在那里。我——一直待在这里,这不是什么秘密了。到底发生什么事?”

“凶杀案,”我说道。

此刻,他正要开始挤压苏打虹吸管的握柄,结果一失手,苏打水并未滴入杯中,反而是全泼溅至橡木餐具架上。他立刻掏出手帕。在转身之前,他一直忙着用手帕擦抹餐具架。不过当他转身回来时,他的太阳穴附近已浮现出些许螺旋状的条纹。

“笨手笨脚的,”他低声嘀咕。“不可能,你在开玩笑吧,还是你想要——?喂,谁被杀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一个叫做雷蒙·潘德洛的男子。今天晚上,他被一把博物馆展示柜里、有着象牙握柄的匕首给杀了。我在大厅内那座大型封闭的旅行马车中,发现了他的尸首。”

何姆斯颤抖地吸了一口气,然后才变得镇定下来。他的眼神温和依旧,只不过透露着困惑意味。那时候我才注意到,餐具架上方的墙上挂了一幅加框的画。面里的背景是森林地,画里的那名男子穿着长袍,而此男子留着—把极为精心保养的白络腮胡。这个案子无论你怎么看,到处都有络腮胡的存在。对我而言,它们已演变成一场梦魇和一种妄想。

“潘德洛,”何姆斯重复着这个名字,我可以断定他的语气是真的茫然迷惑。“雷蒙·潘德洛!这个名字对我没有任何意义。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在那里干什么?是谁杀了他?还是说,你也不知道是谁下的手?”

“何姆斯先生,你这些问题的答案,我们都一无所知。不过,也许你可以协助我们。关于那把杀了人的匕首……”

 

一提起匕首,何姆斯的眼神首度犹豫了起来。

“根据普恩的说辞,那把有着象牙握柄的弯刀,叫做‘可汗枷’……”

“普恩!”何姆斯叫了出来,仿佛他是忘了什么事似的。“呃——是的,没错。普恩跟这事情有何关系?他说了些什么?”

“他坚称今晚除了他,博物馆里面没有别的人。所以,无可避免的,情况对他似乎不利。”我让这句话在他心中留下印象。“好啦,说到那把匕首,打开大厅展示柜的钥匙是在谁的手上?”

“在我手上。但要是它被偷了——”

“还有谁有钥匙?”

“这个嘛,当然了,韦德先生有。不过——”

“匕首没有被偷。它是被某个有钥匙的人从柜子里拿出来,而且柜子又被锁上了。”

何姆斯的语气非常平静。他机械似地从餐具架上拿起两只杯子。我当场作出推却的手势,因为你怎能和一个你会对他提出控诉的家伙一起喝酒。然而,他以简单明理的口吻说“别傻了!”然后继续用同样低沉的嗓音说道:

“一定有把复制的钥匙。我只能告诉你,这事不是我干的,我这辈子从未听过雷蒙·潘德洛这个人。我和我的朋友整晚都待在这里。”

“对了,你这里有哪些人?”

“韦德先生的儿子杰瑞·韦德,我们一位叫做贝克特的朋友,以及克尔顿小姐。你不会认识他们的。我们一直在等韦德小姐和她的朋友曼勒宁。”

“还有其他人吗?”

“现在没了。本来还有别的人,但他们已经走了。听我说,你要我把杰瑞·韦德叫过来吗?”

我朝着那房门紧闭的房间望过去。现在那里头是引人疑窦地安静;自从何姆斯在那儿短暂地一进一出后,气氛便一直是如此这般了。就在此时,一名女子的歌声传来,试图唱的是《茗荷介岬角的水手》一曲。起初只有昂扬的旋律,但随即却是猛嘘她的噪音。

“失陪片刻,”我对何姆斯说道。我走到门前,敲门,接着开门。

我走进那像是鹦鹉笼的房间时,房内先是愕然的寂静,然后才响起各种声音。这个房间和前面的房间几乎一样小,光线差不多亮,只不过正弥漫着青烟。正对房门的沙发上,蜷缩着一位苗条长腿的金发女子,她醺醺然地眨眼使眼色,手肘靠在椅背上握着一杯鸡尾酒。她那张神圣高贵的脸蛋显得白里透红,眼眸是水汪汪的中国蓝,你们在前拉斐尔派的作品中可以看到这副长相。此外,她有突然倾身向前的习惯,仿佛是有人推她一把似的。

桌上的酒瓶堆积如山。站在一旁的年轻人体型矮胖,发色火红,身上穿的晚礼服极为正式标准。他嘴角叼着香烟,一只眼眯起来透过烟雾端详自己手上黏稠的鸡尾酒搅拌器。我一进来,他就急忙转身瞪着我,并试图摆出一副庄严如石头般的坚毅表情;但某件事使这份尊严打了些折扣:某人取下巧克力盒上面的狭长红缎带,倾斜地挂在他的胸前,并且用安全别针钉住。更何况,这时他还是一副受到惊吓的模样。

第三个人坐在矮椅上,手上正忙着擦亮口琴。我只能这么形容:他分明是个年轻人,偏偏有一副老头的相貌。虽然年岁不到三十,但露齿而笑和沉思阅读时,他的脸上皆是皱纹满面;除了我们的朋友菲尔博士之外,他那副面容,是我见过最和善爽朗的脸。他看起来一副容易兴奋的样子,即使手根本没动,却似乎予人招手示意的感觉。这小矮子穿着老旧的花呢大衣,一头黑发剪成德国式造型,他躺回椅背上,殷勤地挥手招呼。

一阵沉寂,然后鹦鹉笼才苏醒过来,哈莉特·克尔顿以一种受到鼓舞的愉悦态度缩头,接着高亢地唱起歌来,她那张嘴洞开的程度可让人见到前拉斐尔派的扁桃腺,而且歌声好像要震裂天花板似的。

是谁在敲我的门?

是谁在敲我的门?

是谁在敲我的门?

金发少女如是说道。

红发年轻人站起身来,以口含着威士忌的男中音说道:

“我说啊,就这样贸然闯进来,是最要不得的行为……”

老头脸的年轻人把手伸平,营造出一种朦胧幽暗的氛围,仿佛要将我催眠似的。

“‘你万万不能指控我,’”他的声音低沉。“‘不要摇晃我身上那血污的锁。’‘尤金·亚兰步行其中,脚镣套在腕关节上。’(译注:EugeneAram,历史上的悬案凶犯,1704年生于美国约克郡,自学成功,并在语言学方面极有成就,杀人后过了14年才被逮捕处死,执行时是1759年。)‘哦,山米,山米,我们没有不在场证明吗?’”接着他用口琴吹奏出浑厚的乐音,再咧嘴一笑,然后以不矫情做作的语调补充道:“晚安,老兄,请坐。来一杯吧。苏格兰警场里头那些戴假络腮胡的人,现在都怎么样了?”

在这番不知所云的言论中,何姆斯那冷静平缓的声音插了进来:

 

“看在老天的分上,别再瞎扯胡闹了。”

仿佛真的有冰水迎头泛滥而至似的,我从没遇过有哪个团体可以这样就当场肃静下来。老头脸的年轻人静静地将口琴放在椅边,然后抬起头来。

“哎哟!”他停顿了一会儿才说道。“我说,这是干啥,小罗?你的口气听起来,像是要粉饰太平似的。”

“抱歉就这样闯入你们的聚会,”我对他们说道,“不过这件事很重要。这里有哪位认识一个叫做雷蒙·潘德洛的人?”

红发仔一脸茫然。小矮子张开嘴,几经思量后,又把嘴合上,从他的模样看来,就算他说了什么也不会有所贡献。但哈莉特·克尔顿绝对知道这个名字,这一点我非常有把握。她似乎有点喝醉了。她纹丝不动,身子仍然坐着,手臂呆滞地倚在扶手上,但在灯光的照耀下,我看到她紧握高脚杯的手指甲变得苍白无血色。不过,此刻并非摊牌的时候。

“没有人吗?”我催促着。

没人说话。在这无声时刻,我有一种背水而战的奇怪感觉。何姆斯插嘴了,他的语气相当不屑:

“卡鲁瑟巡官告诉我,这位潘德洛被谋杀了。别打岔。他今晚被刺死在博物馆里头——巡官,如果我说错的话,请纠正我——凶器是一把从展示柜拿出来、有着象牙握柄的刀子,”何姆斯逐字仔细地说道。“我跟他说,从九点钟开始,我们整晚都待在这里,但他似乎仍然认为——”

“谋杀,”红发仔复述了一遍,并且抖着手擦脸。他已经喝得酩酊大醉了,而这件事如同汽车失事般的碰撞巨响把他给惊醒了。他的手势很怪异,仿佛想要在脸上拂去某个东西,或是在上面寻找某物。他那被太阳晒得通红的相貌,看起来虽颓废浪荡,但仍不失为良善之辈,棕色眼眸则逐渐锐利起来。“谋杀!老天啊,这真是可怕!你是说凶案地点是在博物馆吗?什么时候的事?何时发生的?”

他开始以指关节敲桌子。但何姆斯平和舒缓的声音一如往常地接着陈述:

“——但他似乎仍然认为,我们是一群凶恶之徒。喔,是的,容我向大家介绍。克尔顿小姐,这位是卡鲁瑟巡官。贝克特先生,”他朝红发仔颔首示意,后者嘴里正嘟囔着象牙刀子什么之类的话。“还有小韦德先生。”这位长相臭老的年轻人,以客气的讥讽姿态欠身鞠躬。而何姆斯则继续说道:“所以当各位被询问时,请避免言不及义,否则大家可能就会有麻烦了,即使是我们似乎有所谓的‘共同的不在场证明’。”

“我们当然有,”哈莉特·克尔顿说道,随即摇摇晃晃地笑了起来。“我们和这件事究竟有何关连?”

小韦德挥手示意安静。他那如小妖精般的眼睛起了皱纹。

“想要检视毫无道理可言的谜团,”他慢条斯理的说话方式,和他兴奋的举动成一对比,“这种渴望会让人的心灵腐败凋零。闭嘴,上帝会降祸于你们的!”他拿起口琴,猛然吹奏出长音以强调自己的声明。他瞪了山姆·贝克特一眼后,转身向着我。“好啦。第一个问题——”

“喂,老头,听我说,”贝克特打岔,“我来请教一个问题,然后请巡官回答。他什么时候被杀的?”

“他被杀的时间,”我说得很缓慢,“是介于10点30分至11点30分之间。”

“你指的是晚上?”贝克特抱着死缠烂打的希望问道。

“我指的是晚上。”

接着是一阵沉寂。贝克特坐了下来。我并不急着问他们问题,因为不强逼猛催地施压,他们泄露的才会更多。被他们称为老头的小杰瑞·韦德似乎明白这个道理;在友善而不拘小节的态度下,他的表现甚至比何姆斯更为忧心忡忡。他显然心里有了主意;他牙齿顶着口琴,来回挪动,这时我看见他的双眼开始绽放精光。

“巡官,”他突然说道,“这个潘德洛是什么人?他长得什么样子?”

“我们不知道他是谁。除了几张名片外,他身上没有任何辨识身份的文件或特征。事实上,他的口袋中,只有一份和蜜丽安·韦德小姐相关的剪报。”

“见鬼了!”克尔顿小姐说道。

贝克特抬起头,眼神冷酷无情。

“无风不起浪,是吧?”他那男中音的语调更加地圆滑,简直是一副外交人员的派头,但在他胸前斜钉的巧克力盒缎带的衬托对照下,这派头却变得怪异可笑。“抱歉,巡官,请继续。”

“关于他的外形相貌,身高大约6呎,圆脸,鹰钩鼻,皮肤是橄榄色,黑发和黑髭须。这些描述对你们哪位有意义呢?”

很明显地,至少对这三个男人来说,那些描述是完全没有意义的;或者对我而言,情况看来似乎是如此。韦德眼神的光彩黯淡了下来,并且眨起眼来。但我的下一句话,引发了非常明确的效果。

“他最后的模样,是胸口插着那把匕首,”我接着说道,“脸上戴着一副假的黑色络腮胡。”

 

韦德闻言一跃而起。

“黑色络腮胡!”他大声叫道。“你是说黑色络腮胡吗?”

“是的。实际上,”我说道,“你还以为他的络腮胡是白色的,对吗?”

这番话让他乱了阵脚。

“我亲爱的巡官,”他面露老气横秋的笑容,“我很严肃地跟您说,对那络腮胡我并无任何预设立场。我没把络腮胡放在心里考量。甚至我压根儿想都没想过它。不过您如此强调‘黑色’的重要性,让我以为这里头有着不祥的意味,仿佛我们大家都要上绞刑台似的。”(这个小妖精的想像力比其他人丰富,而且我认为,假如他开始发挥所长的话,他会是一位老练的说谎家。)“一具戴着假络腮胡的尸体!还有别的东西吗?”

“等一下,我们先来谈谈络腮胡这件事,”我提议道。这会儿是对敌人发动攻击的时候了。“这个案子是一场噩梦,我们最好还是把它弄个清楚。比方说,何姆斯先生,你在外面那个房间挂着——就在餐具架的上方——一幅某人穿着长袍、脸上留着白色络腮胡的人物画像。它有点像是戏剧协会之类的业余画作。画像里头的人是谁?”

何姆斯张开嘴,犹豫了一下,目光掠向房间对面。结果回答问题的是杰瑞·韦德。

 

“噢,那个啊,”他不假思索地说道。“那个人是我。”

 

第06章 同舟共济的朋友

“您说得对极了,”韦德继续说道。“那是一幅牛津大学戏剧协会的画作,您所看到的我,扮演的是名角李尔王(译注:莎士比亚原著中的主人公)。您并不惊讶吧?请好好端详我干燥的脸庞,您就没什么好惊讶的了。有人告诉我说,我看起来是日渐年轻啊……您为何对它这么有兴趣呢?您该不会是要追捕每一个有络腮胡的人吧?”

“我正有此意。这么办吧,咱们来开诚布公。我把我们目前知道的事情告诉你们,而你们则尽可能地协助我。”

我环顾众人。一提及黑色络腮胡,哈莉特·克尔顿的表情变得和其他人一样茫然。甚至连何姆斯那斯文而轻蔑的态度都荡然无存了,而且跟着干瞪眼起来。我接着说道:

“案情是如此离奇古怪、毫无头绪可言,所以一定有人知道某个合理的线索,即使那个线索听起来是愚蠢不堪。

“今晚11点钟刚过没多久,怀因街分局的一位巡佐正好路过韦德博物馆。当时有个穿着礼服大衣、戴着大框架眼镜、脸颊上用胶水粘着白色络腮胡的高个儿男子,坐在墙上咆哮。他对巡佐大声叫道:‘你这个手段高明的骗子,你杀了他,你会为此被吊死的。我看见你在马车里头。’然后他就发疯似地冲向巡佐,试图勒死我们这位巡佐。巡佐为了让他安静下来,不得已只好出手把他打昏。接着,当巡佐去求援时,这个不省人事的男子——从外观上来看———却从空旷的街道中央消失无踪。”

这时候,众人是听得紧张兮兮而心神不安。哈莉特·克尔顿开始无法抑制地发笑,然后她一边以湛蓝的眼眸望着我,一边用手掩嘴。

“我从没听说过那一带的圣詹姆斯街有精灵出没,”小韦德若有所思地说道。“不过也许是我错了。请再说下去。”

“几分钟之后,一个非常自大的年轻人来了,他在无人的博物馆大门上用力捶敲,并且因大呼小叫而被带至警局。他自报姓名是葛莱格里·曼勒宁,并且表示他和蜜丽安·韦德小姐订婚了。”(此时贝克特的脸色很难看,但何姆斯只是点点头,而韦德仍是一脸严肃。)“他还说,他被邀请参加今晚馆内的一场私人展示会,主办人是杰佛瑞·韦德先生,受邀者之中有一位爱丁堡的伊林渥斯博士……”

“难怪曼勒宁没来这儿,”何姆斯说道。“他现在人在警察局?”他注视着天花板,面露如神游梦中的满足感。“嗯,巡官,为什么博物馆那里没人,这个问题就很容易解释了。我们在曼勒宁的住处留了口信。你知道——”

“是的,”我说道,“这件事还有别的原因。我知道韦德先生突然必须离开。”

贝克特霍然起身。

“你怎么知道这件事的?”他厉声问道。“是曼勒宁说的吗?”

“且慢。这事是真的吗,何姆斯先生?”

“的确如此,但并非事出突然。事情大概是这样的,韦德先生最近才刚从伊拉克回来。他在巴格达外的底格里斯河西边做了两年里昂羊肚蕈(MorelofLyons)的研究工作。你知道的,那里是回教国王的旧城所在;现代的巴格达是在东边。很不幸地,有一些废墟被清除掉了,而且那地方的绝大部分都埋在地下,所以要跟官方当局交涉挖凿工作,这过程中是有一些麻烦。在这两年期间,他挖出相当多的东西,其中大部分都已经用船运回这里了。另外有一件东西是跟着韦德先生船运回来,本来是这个礼拜初就会抵达。那是一件庞然大物,一件非常像是巴别塔(译注:古代巴比伦所建未成的通天塔)的堡垒所遗留下来的回教徒砖砌碎片,上面还有一排碑文——不过,你不必分神来听这些。”

“你没有让我分神。继续说吧。”

何姆斯好奇地看着我。当他谈及砖块的时候——假设那些是波斯砖块——他温和的眼睛流露出某种像是狂热的神采。他迟疑了一下,清清嗓子,继续说道:

“嗯,就是这么回事。如我所说,船期预计在星期二抵达英格兰。然后我们接到消息,说是轮船被耽搁了,而且要到星期六才会抵达。但今天我们又听说船会在今天下午入港。所以韦德先生立刻南下南安普敦,亲自去察看大板条箱搬上岸的情况——它有一部分是砖瓦,你知道的,而且容易损坏——然后再亲自把它带回伦敦来。他说今晚的聚会,延后至星期六或星期日就行了。”

“我明白了。再同几个涉及私事的细节问题。韦德先生是何时回到英格兰的?”

“大概三个礼拜前。我想,那天是5月20号。”

“而蜜丽安·韦德小姐早了一周回来,那是在11号左右吧?”

贝克特又站了起来。他猛然伸手拿起苏格兰酒,在鸡尾酒杯里倒足了量,接着用酒杯指着我。

“这玩的是什么把戏?”他问道。“你要是问我意见的话,我会说你们警方的查案程序真是可笑到了极点。蜜丽安跟这命案有何关系?她整个晚上都待在家里。那个身上插着匕首、戴着假络腮胡,而且我们都没听过他大名的人,会和蜜丽安有什么关连?”

 

众人皆直盯着我看,但这时候我把话题岔开。

“和曼勒宁先生比起来,”我说道,“韦德小姐与本案的关系没那么密切。”这话说得步步为营,因为我还不想把她扯进来。“大致上是这样的。曼勒宁先生和她订了婚;但据我所知,他没见过她父亲,也不曾和她哥哥打过照面。这是怎么回事?”

老头韦德那明亮机灵的小眼睛,从口琴后方直盯着我不放。他以逮住我漏洞的口气说道:

“啊哈!演绎法。我懂了。你心里想的是,严厉的父亲和狰狞的兄长,正试图拆散这桩在后院围墙外秘密滋长、令人嫌恶的姻缘。‘去你的,先生,你那卑微的血统,想和老韦德的血脉结合,门儿都没有!’巡官,我倒认为情况刚好相反,”他皱起眉头。“事实上,在我们这群人当中,惟一可称之为出身名门正派的人就是曼勒宁。某个清楚他家族背景的人告诉我老头。我从自己的管道听到,曼勒宁是这世上谎言说得最天花乱坠的骗子,但他的祖先是真的参加过十字军圣战。这件事我欣然相信,因为我知道什么骑马冲入战场、挥剑一斩就杀死300多个回教徒的漫天大谎,就是他们这些人编出来的。曼勒宁家族的格调隐约可见……不,我认为我老头对这桩婚事倒是乐见其成,而上帝明白我根本就无所谓。”

贝克特喉咙咯咯作响。

“别紧张,山姆,”杰瑞·韦德温和地说道。“我是站在你这边的,老弟,但女孩儿家得自己做决定。回到咱们的话题,巡官,我家老头没跟他碰过面,这纯粹是意外。你知道——”

“哦,闭嘴,你——你这个发育过度的侏儒!”哈莉特·克尔顿突然叫道。

韦德略微脸红;就我看来,这话严重地伤害了他。接着是一阵寂静,其间韦德坐了下来,而脸也跟着涨红的女孩则吞吞吐吐地说道:

“我——我很抱歉,老头,”她继续说道。“我的意思并非——我只想指出,你根本是在胡说八道!”她转身向我。“蜜丽安在回国的船上认识了曼勒宁,当时我就在她身边。对于他这个人,我完全摸不透,真的。后来,我们一到英格兰,蜜丽安就被送去诺福克(译注:Norfolk,英格兰东部的郡名)的姑妈家作客两周——”

“你刚说‘送去’?”我连忙提示问道。

“喔,她有时候会去探望她姑妈,”杰瑞·韦德以理所当然的口吻插嘴(他老像是个小圆盾,伺机来插嘴干涉)。他咧嘴一笑。“我知道在侦探小说中,这个动机会叫人难以置信,不过实情的确是如此。”

“等一下,先生。克尔顿小姐,你刚说的‘送去’,那是什么意思?”

“没有任何意思!这只是个平常的措词而已,不是吗?老天啊,我话里头会有什么意思吗?她父亲认为在他回来之前,她应该待在她姑妈身旁——她母亲已经过世,你知道的——于是她姑妈在码头等候,所以她根本溜不掉。结果我也跟着去了。”她那傲慢纯真的脸上,露出伯恩-琼斯(译注:Burne-Jones,1833~1898,英国画家和设计师)偏爱绘制的表情。“你现在问的是有关小葛·曼勒宁的问题,不是吗?嗯,他打电话去那里要求见她。然后呢,两周后她一回到这里,小葛就打算摆出他最佳的姿态来拜见老爹——地点是约在蜜丽安位于海德公园的住处——不料他那天中午来得太早。于是他又开始卖弄炫耀,捧着一个装满旧瓷器的大皮箱耍戏法,结果一个不小心让箱子松脱滑落,掉到地上摔个稀里哗啦。”她脸上似乎转为一种恶作剧的神情;她睁大眼睛,然后眉开眼笑。“噢,那般情景,真是乱得一塌糊涂!所以我们想,最好赶紧把他弄出屋子,直到老爹气消后才让他进屋来。之后,她打电话给他——”

女孩突然住嘴,擦拭前额,好像想起了什么事似的。她再度动容,但这次变成惧意。

“蜜丽安人在哪里?”她倏然尖声问道。我不作回复,于是她伸手指着我。“蜜丽安在哪里?你们这些家伙听着,你们记得——刚才没多久之前——罗纳德说有个女人打电话来这里找我——声音还是经过伪装——然后又突然挂掉了?那通电话是谁打来的?蜜丽安出了什么事?为何你提的问题都绕着她打转?”

我看着他们,然后微微一笑。

“我只要一提到曼勒宁,”我对他们说道,“你们就似乎老想把话题带回到韦德小姐身上。听我说!看来我再否认也没用了,我们手上是有证据,可以证实他可能和今晚的命案有关。”

这番话让他们呆若木鸡。接下来是一阵沉寂,但我仍可感受到沉寂之中(这真是糟糕),夹杂着理智的混乱及全然的不可置信。罗纳德·何姆斯从我身后的门边慢慢走入房内,这样的举动似乎是想取得主控权。他一屁股坐在椅子的扶手上,手中把玩着杯子,目光盯着自己摇摆不定的足尖。

 

“证据,”与其说他提出问题,不如说他是在指定问题。“什么证据?”

“我会回答你这个问题,不过趁着你还没转移话题之前,我想先听听你‘个人的看法’。你们正打算要打开哈伦·拉希德之妻的灵柩,这事是真的吗?”

“喔,天啊!”贝克特出声抱怨,而何姆斯制止了他。后者似乎是感到惊讶,但口气仍然沉稳。

“不,不是真的。请问,你究竟是从哪儿得到这样的想法?是曼勒宁告诉你的吗?”

“有一部分是。首先,他提到你们正打算去‘盗墓’。”

“别急,老头!”何姆斯望着天花板。“这是干什么?他干嘛跟你说这样的话?不,我可不是精神错乱了吧;这个深奥的难题可引起我的兴趣了。哈伦·拉希德之妻的灵柩!”

“先别管这个深奥的难题。你说这事不是真的。何姆斯先生,你再仔细想想。”

他转身向我,面带狐疑的苍白笑容,使得他看起来像是在做鬼脸。

“我们俩都该仔细想想,”他提议道。“告诉我,你对巴格达有什么样的认识吗?”

“一无所知。”

“哈伦·拉希德宠妾的墓碑,苏贝蒂——我猜你指的是这一个——正被埋在旧城的地底下,距离马鲁夫教主的墓碑不远。它是巴格达最重要的纪念碑之一;它是1000多年前建造的,而且好几任回教统治者都非常小心地加以整修。其实啊,根本没人见过苏贝蒂的灵柩。回教徒很少让人直接一睹它的模样;到麦地那去看穆罕默德墓碑的观光客,都得隔着栅栏观看,而且也只能见到这位先知的墓碑外部。苏贝蒂先被放入一具铅制棺材,再一起置入一具金制的棺材内,除了这一点之外,世人便一无所知了。至于有人可以——不,不,不可能!”

他更为激烈地摇着头。

“想像某人从圣保罗纪念碑偷走纳尔逊(译注:HoratioNelson,1758~1805,英国名将,特拉法尔加海战的胜利者)的灵柩,或是从某个公共纪念碑偷出某位名人的棺材。这事听起来已经怪可怕了,但和亵渎神圣相较之下,还算是小儿科呢——天啊!那是回教徒的圣地!这和古埃及完全无关,你知道的;这是一种生活上的狂热嗜好。再说,要去盗那样的墓,那叫做痴心妄想,一点机会都没有的!”他双手一摊,耸耸肩。尽管他在眼镜后方的目光炯炯发亮,但我觉得他的态度超乎必要地夸大,尤其是这时候他扫视其他人并补充说道:“想当然耳,这太荒谬了。我觉得奇怪的是,曼勒宁怎么会有这样的念头。”

“我倒希望这事是真的,”贝克特有点幸灾乐祸地说。灌下刚才那一大杯酒后,让他的表情开朗许多。他双手插着口袋坐了回去,视线直盯着酒瓶看。“你要是问我的话,我会说这让事情变得非常有趣。我记得那座墓碑;那是个用砖砌成的地方,有个圆锥体的屋顶。我从开罗飞到那里的时候,老爹就亲自带我去瞧它。相形之下,去看墓碑还比较有意义得多。”

“和什么比较?”我质问道。“如果不是灵柩的话,你们是想要检视什么呢?”

何姆斯表情古怪地望着其他人。

“巡官,你听过安东尼·加兰德这个人吗?”

“没听过。”

“但他的成就世人都已经耳闻了。1704~1712年间,他将阿拉伯文的《一千零一夜》转译成法文,而现在这个法文译本已落入我们手中。韦德先生对《天方夜谭》特别感兴趣,因为他也同意它们是直接取材于波斯故事集《赫扎尔·艾福萨纳》——或称为《一千个故事》——虽然整本书从头到尾谈到的都是阿拉伯人。因此,当他有机会买到加兰德的前200页原始翻译手稿,以及注释和增补素材时——”

“等一下,”我说道,“你的意思是说,把大家找来聚在一起的目的,只是要看看那些手写稿?”

真是抱歉,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审慎理性的人,但在那个节骨眼上,我居然体会到自己对今晚的怪事真的乐在其中,同时也发觉何姆斯的解释颇让人失望。何姆斯瞥了我一眼,惊讶之情似乎写在他脸上。

“是的,没错。伊林渥斯博士会到这里来,就是为了这个原因。有了注释和增补素材,你知道……”

“就这样?”

杰瑞·韦德倾身向前,他的神情始终愉快从容、面带关注之意,目光则是遥望远方。

“握个手吧,巡官,”他极力主张。“我也是心有戚戚焉啊。可以这么说吧,在你的心灵深处,沮丧把你阅读《金银岛》的童稚之心给摧毁了。你对灵柩的幻想遭到破灭,这一点我也是感同身受的,骗你我会遭到天谴。假如这个家伙有意识到——”

 

“无论如何,我意识到我们的作为并无失当之处,”何姆斯说道。他冷淡的语气让我赫然清醒,回过神至现实状况中。“别忘了,这儿终究发生了一件凶杀案,一件货真价实的凶杀案。”他面带愁容转身向我。“就这样了吗?还有什么问题?咦,老兄,难道你不明白……那可是加兰德的手写稿呢!”他摆出一个语焉不详的手势,仿佛我问的是“何谓文明世界?”之类议题太大而难以回答的问题。“浩瀚的历史观点将会指出——”

“历史观点是个屁,”杰瑞·韦德说道。“我才不吃这一套。‘凶杀案已经发生了。’好吧。但对用凶恶眼睛看着我们的卡鲁瑟巡官来说,这事可不太寻常,因为我们大伙儿既不烦恼,也不为这素昧平生之人的死感到悲伤。我直截了当从人性观点来看,这个事件还真耐人寻味;《天方夜谭》的故事在人世间上演了。你的麻烦在于你对故事丝毫没有兴趣。你只对苏丹如何谋杀六名妻子这般哗然耸动的内幕有兴趣,因为它指出了巴士拉的哈桑银匠在1401年所处时代下的婚姻习俗。我已经从你和老爹那里取得一些零星琐碎的资料,因此我可以谈论它,也可以协助林克·巴特勒写一部侦探小说。但在我的内心深处,对于这些亚洲人,我只知道他们实在很精明,穿着可笑的服装,谈论着安拉,然后为了偷取神的遗物,跟人家混熟后就把他杀掉。这真是够了。至于印度来的波斯回教徒,这我是不懂啦。但我知道如果我不当心的话,小妖精就会逮住我,所谓人生中刺激有趣之秘密,尽在于此。”

“别激动,韦德先生,”当他兴奋地单足跳在椅子上,并用手指着何姆斯时,我赶紧插话。“你的意思是说,你和博物馆毫无瓜葛?”

何姆斯笑了。

没错。老头惟一的工作就是看书;一本接一本看那些无用的故事传说。他的心态便是由此而生——心理学者称之为防卫机制。他想像出一个世界,在那里,一切平凡琐事皆会有些失控走样:有人看见牧师在教堂的落水管(译注:引导屋顶雨水之用)上攀爬,还有王室队伍想要路过圣殿纪念碑时,伦敦市长竟然出人意料地说‘不行’。真是会胡思乱想!我不知跟他说了多少次,事情没有必要弄得更有趣,因为如此一来,世界会变得颠倒混乱、真假不分。而事实就清楚摆在眼前,老头,真实的世界可不是那样啊。”

“不是吗?”我说道。“我倾向于同意韦德先生的看法。”

一阵沉默之后,哈莉特·克尔顿以焦虑迷惑的激昂口气对我说道:

“喔,你不告诉我们找我们干嘛吗?”她大声叫道。“为什么一直拖着不说呢?而且——而且——我不知道原因,但我总觉得哪里很不对劲,这——这是为什么呢?”

“这是因为,小姐,很有可能你们其中一位正在说谎。说到怪异的行为,和博物馆管理员一边绕着货箱跳舞、一边唱着哈伦·拉希德之妻的歌比较起来,牧师爬在落水管上的举动根本就不足为奇。要不然,尸体的手上拿着一本食谱,这件事听起来怎么样?你们到现在还是没话跟我说吗?”

“没有!”

我简略地道出实情,引起了贝克特低声嘟囔和猛然捶桌。然而,他们情绪的失控,大部分似乎是因为我提到了食谱。何姆斯仍力持镇定,但面容已是苍白震怒。他朝杰瑞·韦德转身过去。

“如果有我不晓得的——”他话到嘴边,却又忍了下来。“听起来,这像是你的荒唐杰作。一本食谱!我开始相信,你和这件事一定有关连。”

“别急,小罗,”贝克特的口气突然变得威信十足。他伸长了颈子。“听着,老头。我是说——你和这事无关吧,对吗?——到底——”

“信不信由你,这件事我根本一无所知,”杰瑞·韦德简单明了地答道(但他似乎非常不安)。“以我的风格来说,食谱这玩意儿还不够独树一格。哦,老天爷帮帮我们吧!这里头一定大有文章。别理我,可以吗?我得好好想想。那家伙该不会是外国厨师之类的吧?”

 

“嗯,就算他是,”贝克特咕哝着说,“他也不会拿走某某夫人家里的烹饪食谱吧?我的意思是说,关于如何准备卡曼纽拉蛋白牛奶酥,或是别的高档食品,他不可能从这一类的许多指示中,就让自己变成好像无所不知的高手吧。除非那是一种密码或暗号。譬如我说‘牛排和洋葱’,意思就是指‘快逃,事情已经全然曝光了’。说不定这倒是他妈的一个好方法。”

 

第07章 踢头盔的警察

在他看到我之前,或者说在我出面处理这个状况之前,新来的人非常严肃地摘下头盔,拿它当做足球抱着,接着大脚一踢让它越过房间。它险些撞到灯,然后击中墙面,随即几乎往回滚至我的脚边。哈莉特·克尔顿边叫边站了起来。

“滚出去,你这个笨蛋!”她叫道。“这里有一个真的——”

新来者急忙转身。我看见他衣领上的号码,当下就明白怎么回事了。这名孔武有力的年轻人,原本有一张和善的圆脸,但这时却显得呆滞而焦躁不安。他的黑头发稀稀疏疏,其中有几根垂落在额头上,看得出来他快要秃头了。他一再用白臂带擦拭前额;眼角因苦恼而出现了皱纹,眼睑下的淡灰色眼眸不再睡眼惺忪,并露出警戒神色,松弛亲切的嘴角也垮了下来。他貌似能干、懒散,而且给人家一种不安定感;但仍旧讨人喜欢。他的出现,至少帮我针对今晚这个梦魇找到了部分解答,而且也让我明白如何将那些最令人困惑的片断组合起来。他一见到我,先是犹豫了一下,接着迅速环视周遭,然后挺起胸膛,像是戴上面具似的换了一张表情。他缩起下巴,目光阴沉地斜瞅着我;他接下来的动作,大概是要把拇指伸入想像中的背心袖孔。

“喂!”他的声音变了,变得粗声粗气地。“喂喂——”

“得了吧,”我说道。“我隶属于怀因街警局。你是哪个分局的?”

他仍纹丝不动,大声喘着气。

“是的,”他答非所问。“是的,没错。你知道的。”

“根本没有ZX105这样的号码。你叫什么名字?你从哪儿弄到这件制服?你为什么要冒充警察?”

“你们谁啊,给我一根烟吧,”此人半转肩膀要求道,手臂悬空摆动。“干嘛,警官?只是开个玩笑嘛。我姓巴特勒——理查·巴特勒。我可是一位奉公守法的好公民哦,”他勉力一笑,却仍显得局促不安。“这是怎么回事?参加化装派对又不是什么伤天害理的事。”

“哪里的化装派对?”

“拜托,林克,说话小心点,”哈莉特·克尔顿喋喋不休,不知是该站还是坐着,苦恼的她几乎是在沙发上直跳脚。“他刚才在跟我们大家说,有一件凶杀案推断是发生在博物馆中;但我们告诉他,我们对命案毫无概念,而且也没跑到博物馆去,但他仍认为……”

“噢?”巴特勒的视线仍停留在我肩头上。

“哪里的化装派对?”

“啊?喔,这个嘛,只是一些朋友,”他又迟疑了一下,脸色随即变得阴郁暖昧。“这样看着我是什么意思?好像是我杀了人似的。干嘛我一走进来,就全冲着我来?”

“先生,如果你可以跟我走一趟的话,待会儿我会把详情告诉你的。我要离开这里了,如果可以耽误你几分钟跟我走一趟韦德博物馆——”

“噢,”巴特勒的声音依然郁闷。他短上衣下的肩膀缓缓摇晃。“如果我不去呢?”

“你不用去,”何姆斯冷静地插嘴。“假如我打电话给韦德先生的律师——”

“嗯,先生,巴特勒先生他过虑了,”我说道,“不过我认为,他最好跟我走一趟,就算会惹上你们的律师,这个风险我还是得担一担。还有,”我看着何姆斯和杰瑞·韦德,“两位,希望你们也能跟我走一趟。”鹦鹉笼里开始尖声四起。“喂,你们这些可恶的毛头小子!安静片刻,听我说。我不会硬要你们大家走一趟博物馆,但我为何要引起这些不必要的骚动呢?好奇心人皆有之,这应该会让你们尽其所能地提供协助;如果你们不想帮忙,官方当局会大发雷霆的——倘若老韦德先生会说的事情,你们却只字不提。”

打出老爹这张牌,堪称是幸运的一击。何姆斯住嘴,伸手拨过头发,然后认真地颔首示意。杰瑞·韦德以一副缅怀过去的黯然神态,吹奏了一两个小节《因为他是个快活的好人》的口琴旋律。至于巴特勒呢,他仍用衣袖擦着额头上的汗水,嘴里还呵呵笑个不停;他似乎是乐不可支,但在其欢笑背后,我好像看到他迅速转动的眼眸中,流露出奋勇一搏的决心。那双淡灰色的眼睛锁定了目标,虽然他本人的态度是和蔼可亲。

“你说得对,老兄,”他同意道。“我不晓得你所谓的凶杀案是怎么一回事,也不懂为何我突然变得如此重要。不过我还是赶紧跟你走一趟,只要有人给我3块6来付车资就行。司机还在楼下等侯,门房也已经下班了,所以没人付钱。”

“林克!”女孩叫道,“你还不懂吗?他会去质问那名司机啊!你还看不出来他为何要你下楼吗?”

“噢,就这样?”巴特勒双手一摊问道。“那就让他去问啊。说不定我还可以请他帮我付账呢。喂,在我走之前,赶快给我钱吧,可以吗?”

“我们大家一块儿去,”仿佛有人提起有个派对似的,贝克特心血来潮地说道。“我们全部都去,大伙儿枪口一致对外。”

 

我费了些力气才阻止这个提议;我可不想让贝克特和女孩跟来,结果情况搞得我暴跳如雷。好不容易,我这三位“客人”率先走了出去(巴特勒早巳取回头盔,并猛然灌下一杯酒)。静默无声之中,我们下了楼,面无表情地望着彼此,这情景若让旁人看了,会以为这些人是在电梯里头挤得无法动弹而面面相觑。计程车司机——一个驼背有着红鼻子的憔悴男子——一直不敢贸然离开,他正在楼下大厅等候。韦德付钱给他时,我也开始干活。

“这位乘客是在哪里上你的车?”

“这么说来,他不是警察啰,”司机以一副果然不出他所料的得意口气说道,“你才是。我就知道。啊哈。是在肯辛顿大街的欧克尼饭店。”

“多久以前?”

“大约20分钟前吧。”

“他是从饭店走出来的吗?”

“不是的。他独自一人走在人行道上。怎么了,长官?”

我看着巴特勒,他正一脸心满意足的无辜表情。

“不对,我不在饭店里头,”他说道。“听我说,司机大哥,这位罗勃·皮尔爵士不相信我去参加化装舞会。你来点醒他吧,拜托啰?”(译注:SirRobertPeel,1788~1850,19世纪英国政治家,1828年担任内政大臣,1829年创立伦敦第一个官方警力首都警察队;后来出任爱尔兰首相,改革爱尔兰警察制度,所以人们也以peelers来称呼爱尔兰警察。此处有嘲讽之意。)

司机的态度变得毕恭毕敬。

“不用想也知道,他绝对是去参加化装舞会的,罗勃爵士,”他对我这么说。“隔两三扇门左右,大概是潘尼顿吧,那里有一场化装舞会,稍早也只有那儿有声音传出来。好像是篮织工协会还是什么之类的……”

从我心中正在发展的推测看来,我越来越相信这个推论正确无误。尽管我又追问下去,但却一无所获,于是我记下他的姓名地址后便放人了。我们重新启程,韦德和何姆斯以几步之隔走在后头,所以我只能对巴特勒展开质询。

帕尔摩街很少出现如此奇特的行列。这三人处于一种极端焦躁的紧张状态,由此可证此事的发展走向不太对劲。某种程度上来说,或许巴特勒所言有部分是已获得证实;不过我认为,焦躁的主要原因是出于:这是他们有生以来,首度即将与真实的被害尸体打交道——虽然没有血流成河或血肉横飞的场景,但这却是一桩令人毛发倒竖的邪恶命案——他们会震惊得躲回家去,而且吓得缩成一团打哆嗦。杰瑞·韦德仍吹着口琴,他演奏的曲子是《两两成列行走的动物》,我发现我们的步伐宛若某种注解似的在配合旋律,并且像士兵一样保持步调一致。品行端正的何姆斯,虽然没说出什么不符合他黑领带与织绒常礼帽身份的评论,却轻狂地对其他人的议论加以讪笑。月亮高挂之下,死寂的暗褐色街道吞噬了怪异的欢闹之情,这是因为与死亡邂逅的期待已将结束;随后,一个肥胖的老先生从俱乐部阶梯走下来,而巴特勒突然屈身大叫“哇!”来吓他,此时此景变得非常索然无趣。

“舞会好玩吗?”为了不让这种噪音再度萌生,我开口问道。“咱们来谈谈吧。我猜,你会说你是出席了篮织工协会的舞会。你为何要去参加呢?”

“没错。因为那里有漂亮的金发篮织女工——”他注意到我的表情,便住嘴不语。他的脸上又出现精明狡猾的神色;他准备好要决斗,甚至老早就已全副武装。“听我说,巡官,你是个好警察,所以我愿意告诉你实情。我的确是去参加篮织工协会的舞会。事实上,那是一家汽车制造公司;然后呢,刚好有个长相标致的金发女子,她说明天可以跟我碰面。不过,我会跑到那里去,绝对是有理由的。”

“理由?”

“是的。这是一种策略。我帮美国黄皮杂志——就是所谓的廉价杂志——写冒险故事,故事中充满阴森可怕的刺激情节,有时候老头韦德会协助我构思。博物馆有收藏一些关于诅咒时母(译注:Kali,印度教的毁灭女神,也是大地母神,即生命的赋予者。为湿婆之妻),或是某某人的无价资料。但我想探讨的是,这事是否真的如此引人入胜,而且在民间被渲染成何种风貌。我请教你,闲荡时要避免被人识破的危险,除了穿上警察制服之外,还有什么法子更好呢?”

他以夸耀的语气越说越起劲,我敢说这套说词是他几分钟前才想到的。他转身望着我,眼中似乎在施放一种催眠力量;虽然他的厚嘴唇粲然一笑,但我觉得那股力量犹如月光下的街道般空洞悚然。

“你现在这番话,”我说道,“总而言之是要告诉我,今晚你没去过韦德博物馆吧?”

 

他突然语塞。

“韦——?啊?是的,没错,我没去过那里。”

“你能提出证明你身在何处吗?”

“可能有点难。舞会中大家都戴着面具,然后我在街上闲逛,虽然可能可以找出那位金发女子,”他仿佛是在自言自语。“妈的,这么说来,你可以证明我人在博物馆啰?到底那里发生了什么事?我甚至不知道要为了什么事情自我澄清辩白。山姆·贝克特嘀嘀咕咕尽说些莫名其妙的话,他说有个叫做潘德洛的男子,被人用一把象牙握柄的匕首杀死了,但这件事我根本一无所知。你可以证明我在案发现场吗?”

“或许可以。有人看到你了,你知道的。”

他猛然停住脚步,肩膀急倏回转,但我催促他前进,以至于其他人还无法跟上我们。身后响起的口琴旋律,仿佛是在为我们航行月光海湾而歌颂着,不过和音符对照之下,巴特勒的脸色却显得阴沉可怖。

“看到我?”他复述了一遍。“卑鄙的谎言。谁说他看到我了?是谁看到我了?”

“一个戴着白色假络腮胡的男人。他从博物馆的后门走出来,然后爬到墙上,现在你给我听清楚!他看见我麾下的一位巡佐,这位巡佐的体型跟你一样,除了胡子之外,相貌也跟你很像。在昏暗的光线下,这名男子看见巡佐正试着推开博物馆的门。他便说道:‘你这个手段高明的骗子,你杀了他,你会为此被吊死的。我看见你在马车里头。’他指的并非这位巡佐;他把巡佐认作别人了……至于这个别人,会是谁呢?”

脚步非常缓慢、视线盯着前方的巴特勒,回了句奇怪的话。他说:

“这件事,你有告诉其他人吗?”

“没有。”

“那么,这位戴假络腮胡的目击证人在哪里?”

“他失踪了。”

“你知道他是谁吗?”

“还不知道。”

巴特勒以可喜可贺的神情转头看着我。

“漂亮,巡官!典型的办案手法,敏锐的推敲研判,只不过——像卫生纸一样薄弱令人无法信服。这样是行不通的。你不能用这类的罪名扣押任何人。你手上有些什么证据呢?一个高尚显贵没有缺点、喜欢藏假络腮胡、爬墙、向巡佐袭击的目击证人(对了,这个人你还找不出来呢)。就靠这个——咱们说得客气点——怪胎一番言不及义的话,你就从800万人当中,挑中一个当天晚上刚好去参加化装舞会的人,然后便指证他曾在案发现场(另一个家伙似乎也曾扮装过,但咱们先暂且不提)。就这样,你就认定我在我根本没去过的地方,杀了一个我从未听过的男人。请问一下,有哪位并非虚构人物、曾在案发现场出现、可以找得出来、并且信用可靠的证人,说我在博物馆出现过呢?比如说老普恩吧,他在韦德家族服务了20年,在博物馆也待了十来年。他怎么说来着?他有说我今晚去过博物馆吗?”

“这个嘛,当时——”

巴特勒摇着头,非常不以为然地看着我。他继续说道:

“说正格的,老兄,你这套说词行不通的。你可以私下认为我去过那儿。事实上我没有;但这事咱们就不讨论了。我说,你可以私下认为我去过那儿,但是你能提出证据吗?你有胆子拿着你手上这个证据,去见治安推事吗?哎呀,老兄,”他生气勃勃的流利口才是越说越来劲,“想想你手上所成立的案子吧!你断言是我刺杀了这位不知何许人的男子,然后把他的尸体丢入大厅里的马车内——”

“我有这么说吗?我根本没提到大厅里的马车。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沉着的眼神不为所动。

“噢,这个嘛,我一定是从山姆或老头之前叽叽喳喳的谈话中听到的。我问你,光凭这个荒唐的证据,你就把目标锁定在我身上?”

“既然这整个案子是如此古怪不堪,那么证据势必也是荒唐有余。我们到了。”

博物馆的大铜门并未全关,一丝光线倾斜透射至人行道上。上层窗户发出了白热光芒;在那街坊附近,就是这个光,使得这地方有一股生猛有力的面貌。但有件事情我一见到了,就心里有气地暗骂了一连串粗话:原本詹森警员和曼勒宁是坐在警车里头的,但现在车子里面却是空的。离开这地方是我的错,但违背我的指示让曼勒宁与蜜丽安·韦德交谈,那可能就有麻烦了。首先,我必须应付半打围在门边的新闻记者和摄影师;我马上答应他们,死者身份若无进一步消息的话,我便会告知一则内幕情报,因为我们必须呼吁大众来提供线索。巴特勒通过人潮时,像一名真正的警察毫不引人注意,但闪光灯却对着韦德和何姆斯此起彼落,前者的态度是兴奋自满,后者则是怒气冲冲。

霍斯金正在里面等侯着,柯林斯警员则站在他身后。巡佐目不转睛地看着巴特勒,而这个假警察却对他潇洒地行礼。不过,这般大胆的戏弄就到此为止了。这个已被镇压之地可说是人声鼎沸,而人造的月光比真正的月光更易引人遐思;挂毡的繁复色彩在白墙的衬托下更加显眼,马车列队在那儿等着我们,还有那断气男子仍手脚伸展仰躺着。杰瑞·韦德表情有些古怪,何姆斯摘下头上的帽子。两人开始窃窃私语起来。我下达指示带他们去认尸,然后安置到另一个房间并由柯林斯警员作陪,当他们俩的交谈无进一步异样时,我把霍斯金拉到一旁。

 

“曼勒宁在哪里?”

霍斯金的回答吞吞吐吐。

“呃,长官,我认为——”

“你让他和韦德小姐待在同一个房间?”

巡佐的脸色一变。

“不过我认为,长官,眼前看来并无大碍吧?”他问道。“您自己也认为她和本案无关。而且她拜托我——她一副快要哭出来的样子——让她和曼勒宁见面没关系的。但我表示异议,我跟她说,说不定这家伙是杀人凶手哦;总之,马丁大部分时间也随侍在旁。他们仍在那间馆长办公室里面,”虽然手没动,但他似乎有拍动手臂的意图。“听我说,长官!依照您的特别指示,我已经反复向普恩逼问。”

“算了。你有从他口中问出什么吗?”

“没有,长官,恐怕没问出什么来。他口风很紧,只说些‘我不知道’,或是‘从没听说过’之类的回答,甚至当我问他叫什么名字时,他也一直跟我说韦德先生会拔掉我臂上的警阶条纹。不过,我们的确发现了一两个疑点……”

“是吗?”

霍斯金伸出指头以示要点。

“第一点,那口货箱。遵照您的指示,我把它开箱了。里面果然有东西。那玩意儿像是一口棺材,外表上你可以说它是非常的陈旧,而且是用铅制成的;他们包装它的时候,连锯屑也封进去了。在开棺的地方,有人沿着边线封上了蜡。长官,后来我就没再乱动它了,我猜您会想要亲自处理的。”

这样算是证实我之前的臆测正确呢,还是又一个不容置疑的挫败呢,我自己也说不上来。有那么一瞬间,我曾猜测箱子内是空无一物;普恩的邪恶狂舞大概是某种恶作剧或障眼法吧。但我又想起何姆斯温和的声音:他委婉解释只有傻瓜才会认为箱子里面会有我所谓棺材那一类的东西;看来,何姆斯这个人也不太可靠。他在撒谎——或者是某个人在撒谎——所以在这个博物馆的异常杀人事件中,普恩是绕着一口真正的棺材在起舞。

“还有别的吗?”我说道。

“有的,长官!”霍斯金颔首示意。“是煤灰!煤块!请跟我来。”

我先前说明过,当你面对博物馆的后方时,越过一排石柱的右侧边墙上,有两座无门拱道,上面标明着烫金字“八座天堂陈列室”和“市集陈列室”。前者这个名称吸引我目光、并让我想要一探究竟的陈列室,其位置是偏向整个大厅的后方。而后者则位于前方,离青铜正门不是很远。霍斯金带路引我到“市集陈列室”的拱道前,此拱道宽有10呎,但因拱门太高而使得门宽看似不及10呎。里头的灯光已经打开,营造出一种像是走出伦敦踏入东方的视觉印象;如果你想像力不够丰富的话,请想成踏入一间没有陈列任何蜡像的地下神秘蜡像馆。

长形的空间被布置成一条马路与其他蜿蜒街道纵横交错的展示场所,屋顶是用粗细兼具的枝状回纹浮雕覆盖而成。整个空间似乎是东方市集原尺寸的再建,而我记得最清楚的景象,是那些交错成形的阴影;光线是如此巧夺天工,以至于眼前的会场是被穿过浮雕枝脉的微光所笼罩。墙上原本是烧制成黄红色的砖瓦,如今却黯然成黑。店铺和摊子之间所形成的凹处,用林立的污秽布帘遮了起来。这儿的展示物多得不胜枚举。我记得有陈列武器的摊子、珠子项链的摊子,以及耀眼的铜瓷器摊子。那铜瓷器摊子的外头摆着一口称为水烟筒的大型玻璃水桶,桶子后面还放了张垫子,仿佛有位烟客才刚起身入内。而洒落在桶上的阴影图样,使得桶子看起来既细薄又诡异;我觉得这地方原本有巨大的喧闹声,但就在我踏入此街之际,声浪却戛然终止。这个幻觉相当逼真,逼真到我不禁回身去看大厅里的那列马车。

 

“很奇怪的地方,不是吗?”霍斯金搔着下巴评论道。“如果他们非得在某个地方干掉那家伙,我很纳闷他们怎么没在这陈列室下手。一想到我家里那些小孩,假如我把他们带到这家店铺来,他们会认为这里是玩捉迷藏的最佳之处。那么,长官!柯林斯已经翻遍这个地方。什么都没有!我的意思是,没有什么不寻常的事情——除了那个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