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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章 苏贝蒂灵柩是空棺
>“所以,”我略微沉思,并拨弄自己手上的新物证,“我们所拥有的多毛物件,现在又多加了一样。某人从柜子里拿走了匕首,然后在原来的位置放下假髭须。巡佐,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
“没有,长官。我只有一个想法,”霍斯金回答的语气有些严厉。“这髭须不是他的,”他竖起拇指朝着死者晃动。“第一点,他自己脸上就有一撮真正的髭须。第二点,就算他没有,但这个髭须是用不同的材质做成的,明白了吗?这个叫做潘德洛的家伙,他戴的是细短灰纹的络腮胡,样子看起来比较老气,而且触感细致——是真正的毛发。而这个小东西是全黑的,质料粗鄙,像是那种小孩子花6便士在店里头买来装扮成盖伊·佛克斯的髭须。”(译注:GuyFawkes,英国历史上某爆炸事件的主犯,按照习俗,每年的11月5日,英国人以烧此人的肖像来庆祝。)
“这么说来,还有第三个人打扮成——他。”
“看来似乎是这么回事,长官,不是吗?这个拿煤块丢墙的家伙!”霍斯金厉声说道。为了某个理由,他似乎认为拿煤块丢墙之事,是整个案件中最诡谲神秘的地方。“还把假髭须放在匕首的位置!好吧。我们现在要干嘛?”
要把尸体送往停尸间鉴定的货车已确认出发。鉴定死者衣服的方法可能有几种;我下令将他的衣服,连同假髭须和眼镜一并保留起来。关于指纹的个别分类结果,我得知可能要到早上才拿得到手;时间虽然不多,但足够我做出一份完整报告,因为苏格兰警场很有可能会把案子从我手中收回去。于是我把髭须和其他物证收在一块,接着又拿出从葛莱格里·曼勒宁口袋里找到的信封。我抽出那张折好、压平、脏兮兮、打了字的便条纸,再度读起里面的内容。
亲爱的G:
非有一具尸体不可——一具真正的尸体。致死的手段不重要,但非得有一具尸体不可。我来设法弄出一场谋杀——那把象牙握柄的可汗枷将可派上用场,要不然,勒杀似乎是比较好的方法——
是该跟曼勒宁摊牌的时候了。我的用意,就是要他陷入充分焦虑的状态。在这个案子中,曼勒宁扮演的是反派配角,这说不定是本案的关键所在;不过我自己是心存质疑。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质疑,我倒是无法提出可以在法庭上举证的理由,但我就是怀疑。好了,从这张便条纸上面,可以推论出什么呢?
这张便条是一张很普通的便条纸,所用的打字机很普通,黑墨色带也很普通,除了逗点的尾巴有一点模糊之外,肉眼是看不出其他异常之处。想必这个打字的人时常用打字机,因为打出来的字体轮廓非常鲜明,没有初学者会出现的颠簸滞碍情形。还有,从内容随意间提起的象牙握柄可汗枷来研判,打字的人对这间博物馆可说是非常熟悉:如此一来,范围就可以缩小了。至于便条侧边的尘垢——我又看了一下,这个脏点看起来很像是煤灰。煤灰这个该死的东西,变得和假络腮胡一样无所不在。我拿起放在一旁的笔记本,撕掉一页来擦拭便条上的脏点。然而,假如便条上的脏点真的和博物馆正门前的大污点,以及“市集陈列室”内那家店铺附近的飞溅物,都同样是煤灰的话,那又怎么解释呢?便条是从曼勒宁的大衣口袋里发现的。
这时候,各位先生,我这个笨脑袋终于(好不容易终于)被一个清清楚楚的事实给当头棒喝,从一开始这个事实就显而易见,即使络腮胡是以一整条晒衣绳垂挂起来的,也不应该会掩盖这个事实的存在。那就是:这张便条不是写给葛莱格里·曼勒宁的。
便条不可能是写给葛莱格里·曼勒宁的,理由一点也不复杂,因为它还没有写完。它写到一半就中断了,而且最后那半行在途中就被删掉。如果你写一张便条给某人,你可能会因为某个原因而忘记签名。但你不会写到一半就突然停住,然后把便条塞入信封就寄了出去。事实上,这张便条甚至没折成和信封相称的大小规格。它被折叠成方形,其折痕鲜明,而且整张纸扁平,仿佛是被重重压过似的。
简而言之,写这张便条的人,在手边没有废纸篓的情况下,做了许多粗心大意的人在写信时所会做的事情。起初写的寥寥几句不合他意,或者是决定不写了,于是就搁笔中断。然后呢,为了不让别人知道有这封信存在,于是将信折好,塞入大衣胸前的口袋,然后信又被口袋里其他的纸张给压平。所以,曼勒宁根本还没读到这张便条吧;不过,写便条的人会是他吗?便条是在他身上找到的,但我不认为便条有可能是他写的。
首先,便条是在曼勒宁的大衣口袋里发现的,由于信塞得很随便,所以它很容易就会掉出来。你不会穿着大衣坐在打字机前面——更何况,那是一件晚上外出时穿的大衣——你甚至不太可能把未写完的便条,塞到一件夜间大衣的口袋里面;你不会在别的口袋里先把它压平,再拿出来,用煤灰把它弄脏,然后又漫不经心地塞回去,使得它很容易掉出来。情况开始像是曼勒宁不仅还没看、而且也没写过这张便条。事情开始像是他在某处捡到便条,然后匆匆忙忙地把它放进口袋里。便条上面的日期是“星期三”,这意味着曼勒宁可能是在这两天内捡到它的——或者是在上个星期三之后十多天当中的某一天——而且,尽管我有如失心疯地乐于见到煤灰无所不在,但不管是在哪里捡到这张便条——无论是在伦敦这个大城市的任何地方或者在这间博物馆附近——其实几率都是一样高的。
虽然以上推论纯属臆测,然而曼勒宁乃阴险小人的可能性已开始动摇,并且如蜡热熔似的崩盘瓦解。此时,我发现自己不可理喻地抓狂起来,因为在察觉到这个可能性之前,我尚未对曼勒宁展开逼问动作;我的心刹那间凉了半截。为了预防大局在握之前有状况发生,我急急忙忙地闯入馆长办公室。
在门飕然转开时,里面的四个人各自以不同的表情抬头。坐在角落的是普恩,正在玩单人接龙的他缩着身体,瘦削的膝盖上放了一张计分表,脸色不悦地把牌翻转过来。在普恩身后屹立而站的是警员马丁,他若无其事地从普恩肩后往下瞥,脸上的表情像是在建议红十之后要打黑九。在大桃花心木桌的远远一侧,蜜露安·韦德抓着椅子扶手半起身,泪水婆娑地望着门口。她的怒气并非是冲着我来的。
这么说来,她的怒气是因曼勒宁而起的啰?现场寂静无声,从周遭所弥漫的蛛丝马迹来看,这里一定发生过口角或情绪上的冲突。此时,曼勒宁一转身,我马上感受到氛围中的情绪波动;他身躯挺直,侧背朝着韦德小姐而立,双手交臂合拢,目光阴郁地投向房间对墙上的保险箱,脸上神情有点像是—位高傲冷笑的夜贼。再一次地,他那乌黑的头发、粗犷的脸庞,以及纠结紊乱的眉毛,再次展现在我面前。在这个比警局更充满异国风味的摩尔式场景的衬托下,他给别人的印象更是深刻。而狰狞的微笑在他脸上缓缓浮现。
“嗨,巡官,”他用邪恶的口吻、殷勤的态度跟我打招呼。“我们正在想,你一定是丢下我们回家去了。”
普恩持牌的动作停在半空中。他有气无力的声音听起来很嘶哑。
“感谢上苍,好在你回来了,”他出口抱怨。“你不算是什么大人物,但起码你还是个人。也许你可以叫那个花花公子闭上嘴巴,他一直在骚扰蜜丽安小姐。”
“普恩!”蜜丽安怒斥,而普恩就像是被打了一针似地安静下来,并坐在椅子上低头嘟囔着。随后,蜜丽安把她那涨红的可爱脸蛋转向曼勒宁。她的眼睫毛上面仍有泪水,脸上表情则是不安愧疚。有的人就是这么幸运。
“说真的,小葛,我所说的话并非那个意思。我很心烦意乱,而且这个可怕的事件把我困在这里,”她充满恶意地看着我,“害得我快要精神错乱了。”
“亲爱的,试着别去理它,”曼勒宁说道。“我们俩都感到心烦意乱。”他轻拍她的手。“我会跟巡官沟通交涉的。”
“韦德小姐,”我对她说,“你哥哥现在也在这里,他和何姆斯先生、巴特勒先生一同在外面另一个房间里。如果你想去见他们,他们三位会等你的。他们还不知道你在这里。普恩,你最好也一块过去。”
她飞奔出办公室,速度之快宛若打了曼勒宁两记难堪的耳光。他站着将手握紧了又松开,然后在桌旁坐了下来。女孩和普恩离开时,我对站在门口的霍斯金低语:
“把柯林斯调离那个房间。让他们去谈,我们只要听就好。”
接下来,马丁也离开了,我拿着笔记本回身面对曼勒宁。曼勒宁对我似乎视若无睹。他软趴趴地跌坐椅中,表情在霎时间变得神态自若且恶毒冷竣,斜眼看人的模样几近畸形的丑陋怪物。当下气氛有了转变;不知怎么的,该说是压力或生命力的东西减弱了下来。他坐着用握拳的食指轻拂拇指,然后再双手动作互换。他开口讲话时,由于话语是猝然道出,使得他像是在据理力争。
“我到底是怎么了?”他问道。
“什么意思?”
“唉,你懂我意思的。我是个凡人。任何卑鄙小人我都不放在眼里……说起来,我根本不在乎他们怎么看待我的人生——直到这里的瓣膜出现了个窟窿,”他接着心脏下方的胸口处,“活动也开始变慢了。以前我不用思考就可以驾轻就熟的事情,现在却做不来。我试着做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结果还是搞砸了,后来的情况甭提你也知道。我啊,就像是个我自己看了都觉得碍眼的大傻瓜,”他咬牙切齿地说道,音量虽低微但口气激动得脸都红了。“天啊,这世上如果有我最讨厌的事情,就是看起来像个傻瓜!”
我心不甘倩不愿地发现自己有点喜欢这个男人。
“别想太多,”我说道,“什么烦恼也都没了。”
“想想看!仔细想想!这好比叫一个人走进房间,但得忍住目光不要去瞄墙壁一样。叫人家去戏院,却不可以看舞台上的表演。天底下的人每个都是本位主义【注】者;至少,我就是这种人……而且啊,还在不久之前,我一直认为这种想法非常正确。我喜欢这种以我为尊的感觉,”他用一种浑然忘我的傲慢口气说道,“因为这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嘛,而且我看起来一点都不像傻瓜。但情况变了,就在突然之间;而我现在却必须不断解释我所说过的话,说这个说那个、说个没完没了……喂,听我说,我是见过世面的人;我真的有干过一番成就,但是除非你能说服我,否则我不愿再谈论它们了。一提起那些陈年往事,我就觉得自己像个满口无聊鸟话的驴蛋。你懂我的意思吗?所以我得开口损人。我想到了,我以前曾辱骂过他们——老实说,因为我对他们的评价有点低,”他的口气非常冷静,像是在平铺直叙一件事实,“但我现在的思绪可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尤其是和蜜丽安那帮人扯上关系时。”
【注】本位主义:本位主义就是为自己所在的小单位打算而不顾整体利益的思想或行为。
“你认识他们?”
“我认识何姆斯和克尔顿那个女的,就这两个人而已。其他的人我可不想认识,”他语气冷淡,“因为我对他们一点兴趣也没有。我记得蜜丽安有一张山姆·贝克特那家伙的照片——是一张放大的彩色照片;她喜欢那种幼稚的东西。而我画过一张精准无误、需要高度技术的类似图片,它巨细靡遗地呈现一只马来半岛的红猩猩。”
“这的确非常需要技术。”
他细想了一会儿。
“好吧,我的说法当然是有点言过其实。不过,当蜜丽安告诉我贝克特在开罗公使馆待不到8个月,就可以说一口像当地人一样溜的阿拉伯语时,我却认为在正常状况下,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他的微笑又被困窘的悲痛之情所取代。“我为何不想认识他们呢?为什么?我可以和他们应对进退而面无惧色,我对他们任何一个人的负面批评可以骂到下个礼拜,我可以——但是,就因为我像个可恶的傻瓜,扛起装满陶器的大皮箱,然后像个小女生晕倒了!”
他突然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没有用的。我必须孤军奋战到底。我现在告诉你这件事,部分原因是想说出我的肺腑之言,另一部分原因则是想解释为何今晚我在你的办公室里丢人现眼。我只知道我和你的警员发生争执,除此之外我不晓得我是怎么了。我昏迷得不省人事:当你提到有个留着白色络腮胡的人攻击巡佐时,我为什么会突然昏倒呢?这是什么原因呢?我不知道。不过,关于今晚这里所发生的命案,我真的毫不知情;而且,我以前也没见过那位死者。”
说完了肺腑之言,曼勒宁深深吸了一口气;我突然觉得,他又在调整自己的情绪,重新回到那上了妆、时而皱眉愁容、时而高视阔步的军人角色。再一次地,周遭气氛有了微妙的变化。曼勒宁露出了笑容。从他轻蔑而漫不经心的神态来看,显然他正打算发表一些“别再无意义地空想了!自己又是好汉一条!”之类的言论。不过我得泼他一头冷水。
“如果你什么都不知情,”我说道,“那么这张便条你是从哪儿得来的?”
我把便条放到桌上。曼勒宁皱眉沉脸地瞪了一会儿(他仿佛全身都紧绷起来),但他似乎一点也不惊慌。盯着便条一阵子后,他抬起头来。
“这么说,你是在警局捡到它的,”曼勒宁沉着地陈述。“我猜,我一定是在那里掉了它的。如果你想要听实话,那我告诉你,我是在何姆斯的公寓捡到它的。”
曼勒宁目不转睛地直视着我。
“在何姆斯的公寓……什么时候的事?”
“今天晚上,就在我抵达博物馆之前。”
“但是你说过,你并不晓得博物馆的聚会取消啊?假如你去过何姆斯的公寓——你是什么时间去的?”
“约莫10点40分吧。”
“哦,其他人没告诉你,聚会已经取消的决定吗?”
“没有,他们没告诉我,”曼勒宁平静地回答。“你知道的,那里半个人影也没有。”
为了掩饰我不知道这个可能性,也为了调整攻击策略,我沿着桌子漫步,再度拿起便条浏览,然后又把它放下来。
“好吧,”我说道。“事情经过如何,咱们来洗耳恭听吧。”
“就像我跟你说的,我本来预计今晚11点要去博物馆。蜜丽安和她哥哥要先去赴晚宴,然后再从那里一起去博物馆,所以我不用去接她。但是我想,我最好和某个人一道去博物馆,这样——这样比较不像个局外人,”他露出咬牙切齿的模样。“何姆斯是我惟一认识的人。于是正如我所说,大概10点40分的时侯,我顺便到摄政亲王巷拜访。那里的总机小弟说楼上正在举办派对,所以不能让我上楼。但我要他安分坐好,我就上去了。”
他犹豫了一下。
“但那里没人应门,里头也没有任何人声。不过,门只是闩着,并未锁上,所以我就走了进去。然而,公寓里却是空无一人,我不明白那个总机小弟为何说有派对正在进行。后面那间小客厅有煤炉在燃烧,而且才刚添加燃料。那张便条正摊开掉在壁炉地面附近的尘灰之中。它摊开着——虽然也是皱巴巴的,但和现在的样子不同,”尽管口气听起来像是个梦游病患,但曼勒宁却是咬紧牙关,脸色愠怒涨红。“我捡起便条,看了上面的文字,然后把它放进我的口袋。”
“为何这么做?”
“我自有原因,但我不打算跟你说。”(他的情绪正濒临一触即发的临界点;两道黑眉又皱成V字形,茫然无神的蓝眼珠呆滞地瞪着前方,嗓音也变得粗声粗气起来。)“我自有原因,但这不关你的事。”
“若说其他人都知道有这张便条存在,这点你有异议吗?”
“完全无异议。”
我走向房门,打开它,并对门外的马丁说:
“把其他人通通带到这里来。带他们来这里之前,你先去找柯林斯,然后——那具被巡佐打开、里头装有铅制棺材的大型货箱,你知道吧?很好,把它拖到这里来。”
当曼勒宁仍一语不发地挺直站着,目光越过房间直盯着敞开的电梯门时,我做了之前早就该做的事。我先前提过,在这华丽房间的一角,有一张折叠式的打字机桌。我把机器拉了上来;它是雷明顿12号的一般机型,色带是红黑色的。我从桌子抽屉里抽出一张纸,放到打字机上面打了几行字。逗点的尾巴同样是模糊的。除非是巧合,否则专家检定后一定会说曼勒宁在何姆斯公寓捡到的便条,是在这台机器上面打出来的。
我还在打字机的滑动架上检测纸张之时,马丁和柯林斯用手推车把货箱弄进来了,锯屑则在拖曳的过程中不断溢出。箱盖已经移开了,布满锯屑的车床上有一件隆起之物,此物乃是一个不及6呎长、背部有着曲线的铅箱盖子。铅面腐蚀得相当厉害,但是将锯屑清除干净后,刻在盖子上面的阿拉伯字体我是可以认得出来:棺盖和棺材合阖的沿线则用近来当道的红蜡密封起来。
房门再度打开,柯林斯将小斧头和凿子递给我。蜜丽安率先走进来,她立刻朝曼勒宁瞥了一眼。紧随在她身后的依序是杰瑞·韦德、何姆斯、普恩,以及大摇大摆将警察钢盔仰天翘起戴在头上的巴特勒。此时,惟一可以用来形容当下气氛的字眼,就是滑稽可笑,因为他们全都定眼看着曼勒宁;事实上,就因为他们是如此专注,所以在杰瑞·韦德绊到货箱之前,没有人注意到它的存在。
“这是什么鬼东西?”杰瑞·韦德问道。他自然不做作的牢骚,似乎缓和了紧张局势。从某种角度来看,在这间办公室里头,这个干瘪小精灵——在外貌上,没人长得比他更怪异了——似乎是最人模人样的了。“我好几次在这里踢到一些古里古怪的垃圾而痛得大呼小叫,但我凭着安拉之名发问,谁来告诉我这究竟是什么玩意儿啊?”
“我们想要弄清楚,”我说道。“它到底是不是哈伦·拉希德之妻的灵柩。对了——”
此刻,蜜丽安急于将曼勒宁介绍给韦德与巴特勒认识,她笑脸迎人地在他们之间引荐,仿佛凭借她的笑容,一切问题便可迎刃而解。虽然曼勒宁那天晚上稍早在我办公室时似乎是挺和气的,但这时候他还是没伸出手来。
“噢,是的,当然当然,”曼勒宁说道。“我想,两位的大名我早就听过了。只不过,蜜丽安可没告诉我巴特勒先生是干警察工作的。”
我向柯林斯和马丁招手示意,他们正准备用凿子和斧头在铅箱上面干活。他们俩只需把蜡的封印切开,再将箱盖撬起即可。凿子所制造的噪音,似乎让何姆斯颇为恼怒,他的视线在房间里游移不定,一下子停在墙上的保险箱,接着来到打字机,然后又回到原处。
“我看不出来这么做有何意义,”他指着箱子,声音有点尖锐地说道。“你为什么要把它挖出来?这东西又不是新的,它摆在楼上的阿拉伯展示区有好几年了,更何况它只是一个阿拉伯的镀银容器,里头什么也没有。巡官,你的脑袋是打哪儿得到这么荒唐的念头?呃,对了,是谁乱弄我的打字机?”
“搞定了,长官,”柯林斯警员说道。“要把盖子掀开来吗?它的另一边有铰链。”
“掀开来,”我准备就绪。
众人安静了下来,虽然我看到他们彼此交换眼神,但每个人的表情却是困惑不解:面对眼前的局面,似乎连他们自己都不晓得要采取什么样的态度。片刻之后,当这两名警员使劲掀起盖子时,现场惟有刺耳的咯吱声和摩擦声。而我自己的脑子里,则充斥着许多不明确的想法,仿佛我们会碰上的最糟状况,并非箱子里装的是波斯遗骸或甚至是另一具尸体,而是只有一对假髭须而已。随后,在刺耳的尖叫声混杂着普恩的欢笑声中,盖子被掀了开来。
结果箱子里空无一物。箱子的内层由钢所打造,里面没有装任何东西,甚至连伦敦的尘埃也没有沾惹到一些,简直可说是光洁无垢。
“老弟,可以了,”我说道。箱盖砰地落下来。
“我早就告诉他里面没有东西,”普恩边说边发出粗哑的轻笑声。“哈伦·拉希德之妻,他是这么说的!哎呀,早跟他说过里面啥都没有。”
我抬起头来,正好迎上何姆斯的苍白笑容。
“事情似乎是解决了,不是吗?”他问道。“啊呀,好一个苏贝蒂!我可以跟你保证,你绝不会在阿拉伯的镀银容器中找到她的。你现在愿意相信我了吧?”
第09章 伊林渥斯博士扮演阿里巴巴
阿拉伯之夜的英格兰人
助理警务署长赫伯·阿姆斯特朗爵士陈述
好吧,各位老弟,星期六早上9点钟的时候,当我的秘书把那封信放在我桌上时,我可以说是大吃一惊。是的,不盖你们,我真的是大吃一惊。不过,会引起我兴趣的理由,却是因为这个家伙根本没谈到重点。我乐于见到某人能直接触及事情的核心。在这世界上,做任何事情都不该安逸怠情,或许——除非是在享受一顿令人满意的晚餐,再配上适合的勃艮地酒——哈!别理他们跟你说这样做对腰围会有不良后果;如果你肌肉结实,还担心腰围干嘛?瞧瞧我的腰,如钢铁般坚硬。我在瞎扯什么东东啊?别寻我开心。噢,对了,正说到你的事,卡鲁瑟,你的问题就在这里,你一方面要让事情有所进展,另一方面又太顾及自己的绅士风度。我现在早就不会这样了。这就是为什么我可以管理一个警察部门,或是一家什么牛奶搅拌公司的原因,他们全都知道如果不跪下来扫除沙砾的话,我就会让他们死得很难看。简单说,重点就是别对他们客气。呵!这就是我的作风。
好吧,正如我所说,礼拜六早上9点钟的时候,我的秘书走进来跟我咬耳朵……这是他的习惯。5年来,我一直想要开除这个家伙,而且啊,我在猜,他就是第一个在我背后叫我唐老鸭的混球大嘴巴。他把信放在我桌上,表情看起来严肃,于是我读了信的内容。
我开口问了:
“这个伊林渥斯是谁啊?”
我的秘书蹙起眉头,抓了抓后脑勺的发线,然后终于说道:
“长官,我想,他也许是个苏格兰人吧。”
我说道:
“我你奶奶的很清楚他是个苏格兰人。但我问你的是,他是谁?你知道他是什么来头吗?名人录放在哪里?还有,那个假络腮胡是怎么回事?胡闹!教会圣职人员是不会把假络腮胡戴在脸上的。”
“这个嘛,长官,这里就有一个,”他指出事实。“或许这是苏格兰的一种仪式。总而言之,您打算怎么办?我想,我应该告诉您今天的晨间报告中指出,有个身份尚未确认的男子,昨晚被杀死在韦德博物馆。总探长海德雷认为,这件命案可能和这封信有关。”
他向我详述了极为有限的第一手内情,我太惊讶了,一时之间无法反驳他。你们知道的,老杰·韦德发财以前,我就认识他很久了;我们都出生于桑孟塞的同一个村子里。他对废墟遗迹之类的东西一直是情有独钟——和酒馆比起来,他宁可待在废墟中流连忘返——但他以前不像现在会刻意摆出神秘兮兮、博学多闻的学者气派。我记得有一次在利托顿高地(HighLittleton)和布里斯托(Bristol)之间的旅途中(当时那条路上的尘土就有6吋厚),老杰·韦德身穿一套格子花纹的衣服,头戴一顶帽缘卷曲的长礼帽,试图骑着一部车座有6呎高、价值1便士的脚踏车。一路上,他就像踩高跷似地蹒跚而行,而且每每前进了十几码远,便会连人带帽摔下车来,但他总是又爬上车座去。老杰·韦德就是这种人。当时有个倾身靠在篱笆上的农夫看到这般情景,认为他这种举动分明是一种自我牺牲的行为,于是就说了:“韦德先生啊,您这是在干什么呢?”老杰回答道:“我已经把这顶道地的高礼帽摔坏了,不过,我对天发誓,我再这样摔下去,今晚便会抵达布里斯托的。”然后他——我的意思不是说他真的把帽子摔坏,但是他的确就这样到达了那个地方。后来,他甚至留起像骑兵队那样烙满整个下巴的大胡子;偏偏他是个结实健壮的矮子。接着他往北方发展,卖完亚麻布制品或长裤之类的东西,赚了很多钱。老杰·韦德有个怪癖:他老是讨厌外国人,尤其是黑皮肤的外国人。虽然我在猜,他可能会认为如果外国人都死光光的话,那是最安全不过的事了——咱们英国人通常都有这种念头,但那一天不会到来的——惟一可以确定的是,他现在最主要的兴趣应该是波斯或埃及的遗迹。直到今日,我还忘不掉那个画面:老杰在尘埃满天的路上摇晃前行,农夫倚身靠在篱笆上,而周遭的苹果树繁花盛开。
帕普金,就是我的秘书,说道:
“别管苹果树了。这是一件谋杀案。咱们就别浪费时间了,长官。您要我做些什么?”
我适度地把他训了一顿,然后要求把一切现有的报告书送来,并派人去叫卡鲁瑟过来做简报。听取案件的要点后(其重点清清楚楚地摆在眼前,我待会儿会指给你们看),我感到担忧。非常非常地担忧。我们目前最需要的,便是让伊林渥斯博士对此恐怖事件提出他个人的说法;若说此事件与老杰·韦德无关,这我是不会相信的。所以我将其他公务都丢到一旁,抽起雪茄,等待伊林渥斯博士到来。11点30分一到,伦敦英国议院大厦钟塔上的大笨钟敲起响声,两名警员像押着罪犯似地把伊林渥斯博士带入我的私人办公室,他一进来便狂乱地左顾右盼,仿佛他们是要带他去绞刑台。
我不晓得我是抱着什么心情,但他那副悠然自得的态度,叫我看了是既宽心,却又同时让我恼火。他个子很高,骨瘦如柴,像一条发育过度的熏鲑鱼;甚至他那混浊的眼珠子,也有几分鲑鱼眼的味道;然而,当他全神贯注起来的时候,他对我的凝视还真的是神气十足。真的,不盖你们。他的长脸瘦巴巴地像皮包骨,开始说话时会习惯性地把下巴缩入衣领内,皱纹会向上延伸至耳边。他还有另外一个习惯:张嘴时会低头望着地板,接着又迅速抬起头来,以免语焉不详、词不达意。他从口袋里拿出阅读用的硬框架眼镜;戴上眼镜时,他的双手抖动着,而眼镜似乎使得他的鼻子变长。他穿着一套褪色的深色衣服,腋下夹着一顶软帽,灰色的头发如波浪般微微翘起。当然了,我已经对这个男人好好地打量一番,而他也摆出自以为是的模样。此外,我还从他身上拼凑出一种感觉(各位,我的感觉不常出错的),这个拘谨笨拙、文雅有礼、亲切敦厚、让人摸不着头绪、举动摇晃蹒跚的家伙,卸下职责后可以出其不意地全速疾跑,随即消失得无影无踪。此刻,我只想到一件事:他站得比皇家禁卫军的手榴弹兵还要挺直,而且他穿的一定是11号鞋。
“请问您是赫伯·阿姆斯特朗爵士吗?”他刺耳的声音吓了我一跳。
“请坐,”我说道。“放轻松。”
他在椅子上坐下来的样子,犹如已经精疲力竭似的,我又大吃了一惊。
“拜托,别这样!”我说道。“放轻松。喂,说重点好吧。”
他小心地把帽子放到地上,缩紧下巴张开嘴,急急忙忙地说了起来。咻!——说话速度大概有这么快。我没有办法把他说的话逐句告诉你们,只能从速记员简略的记录中引述给各位听。
“我注意到了,赫伯爵士,您已经收到我的信,”他说道,“由于我过度激动但情有可原的慌张态度,可能造成我的信传递给您某些错误讯息,这一点,我确信我已获得您的宽恕,并且也已既往不咎了。我——呃——我如释重负,没看见您——一直到现在——拿出手铐或脚镣之类的东西。”
“没有这个必要,”我说道,“我是助理警务署长,不是铁匠。来根烟吧。”
他拿了烟,熟练地咬掉尾端,然后继续说下去。
“回到我原来的话题上,赫伯爵士。我不撤回、也不希望撤回我昨晚在信中所供述的声明,如果您认为此案件与我个人有关的话——简言之,如果您以为人是我杀的,那么我非常迫切地希望能为您解除心中疑惑。虽然我在心里左思右想,反复提笔写了又改、改了又写,但我还是担心我昨晚杂乱无章的陈述,可能会传递给您错误的印象。抱歉!”
他适时地中断谈话。起初,你们瞧,他从口袋里取出一个火柴盒;为了抽出一根火柴,他将盒子猛然拉开,一把火柴在我面前四散开来。到这里还没出任何状况。接下来他挑了一根火柴,划亮它并帮我点烟。当他说到“抱歉”的时候,他的手指头抖得太厉害,手一松,点燃的火柴便掉落在我的衬衫和背心之间。他说他的来意很不寻常,我也表示同意。同时我也用力拍胸脯告诉他,对于自己即将听到的事情,我绝对会在教会圣职人员面前守口如瓶的。但火柴掉到我身上的那一刻,我抓狂地想要把他撵出去,不过我稳住自己,只是赏他一个冷淡的脸色。
“伊林渥斯博士,”我趁着自己喘口气的时候说道,“我已经告诉过你了,我不是铁匠。按照你说话的风格,我可以跟你说,我也不是你奶奶的流星烟火。这是一根火柴。看清楚了。只要用对地方,它就是个有用的东西,但绝对不适于用在我身上。如果你能抓紧雪茄的话,我现在就替你点烟。还有,管他什么警察管制条例的东东,你最好给我来一杯。你需要喝上一杯。”
“谢谢您。”他答道。“我对这种全国性的贪杯嗜好,当然是无意共襄盛举,何况我自己还是戒酒运动中的活跃分子,不过,我们这个运动是合法的——简言之,还是给我来一杯吧。”
我替他倒了一大杯酒,完全不掺水。他眼睛眨也不眨地一口吞下,脸上毫无表情。
“真是痛快,”伊林渥斯博士一边说,一边面有忧色地将玻璃杯丢入纸屑篓,“这样会让我振作精神,把非说不可的故事——哎呀,说出来。其次,赫伯爵士,我要谢谢您以不拘礼节的方式接见我,这让我在如此纷扰不安的环境下能够自在许多:我不安地发现,眼前这个环境对约翰·诺克斯基督教长老会的长老们而言,是没有安抚慰藉之功的。然而,不管处境有多么痛苦,我也绝对不会岔题的。从爱丁堡坐火车过来的旅途中,我打发时间(行程中有大半时间,我都忙于撰写要对联合长老教会主日学校致词的演讲稿,这份稿子是今天晚上要在伦敦发表的);对了,我说到我读一本书名为《命运匕首》的警察手册来打发时间,那是同车厢里头一位旅行推销员好心借给我看的。其实我花在钻研旧文明史的心力并不亚于我的牧师工作,但我的牧师职责让我没有太多时间去阅读议题与我们现存世界有关的书籍;我可以这么说,我发现《命运匕首》的内容生动有趣,让我深深着迷,这本书可说是一个意外的发现,留给我非常深刻的印象。更确切地说,书中那位身份未明的主要人物,其恶行把我吓得毛骨悚然——不,赫伯爵士,尽管您已经察觉到了,但我并没有岔题。我想要说的是:即使我从《命运匕首》书中没有学到你们的办案方法,但我已经明白不管外观看起来是多么琐碎卑微不足取,事情一定会水落石出的,而且绝不会有漏网之鱼。等一下我叙述故事的时候,我会牢记于心,尽量达到你们在法律上所要求的简洁精练。”
各位,正当我快要脑充血中风之际,这个温文有礼的老蠢蛋居然变得像是一位殉救者。他是如此视死如归,我只好朝速记员打了个手势。他清了几次嗓子,再度口沫横飞之前,还狠狠抽了一大口烟。
“我的名字是威廉·奥古斯都·伊林渥斯,”他突然像是现身于降灵会的鬼魂说道。“我是爱丁堡的约翰·诺克斯基督教长老会的牧师,我的职位是继承于先父;我定居在教会的牧师住宅,同住的有伊林渥斯太太,以及我的儿子伊安,他正在学习做我的接班人。6月13日星期四的晚上(就是前天),我到达了伦敦,然后搭车从国王十字街车站前往肯辛顿大街的欧克尼旅馆。之前我已经提过,我这一趟来伦敦,一部分的原因是要在艾伯特大厅对联合长老教会主日学校的出席者发表演说;但这趟旅程教我满心期待的,却是别有一番目的,而这个目的,恐怕是非常自私利己的。
“我有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对于一些由于普及化而被忽略其重要性的有趣历史文献,例如众所皆知的《一千零一夜》,十分热中于考察它们的出处与发展动向。有一位世人敬仰的学者,名字是叫做杰佛瑞·韦德,有幸于近日取得最早译本的200页原稿——”
“且慢,”我说道。“让我来说明这个部分,然后咱们来瞧瞧是不是一击就命中要点。昨晚你受邀至韦德博物馆,目的是去检视一个叫做安东尼·加兰德的人所写的原稿,并且闲话家常一番。我说对了吗?”
他看起来并不惊讶;一点也不感到惊讶。我想,他已经猜到我一定是从他叙述脉络中推论出来的。随后,他噼里啪啦地说了一堆话,意思是告诉我没错。
我说道:
“你认识老杰·韦德吗?我是说,你跟他本人熟吗?”
显然他跟老杰不熟。他们维持了长时间的书信往来,彼此惺惺相惜而恭维有加,并且决定一有机会就可以碰面。这一次在博物馆的聚会,是伊林渥斯离开爱丁堡之前在信中敲定的。
“后来,”伊林渥斯继续说下去;一提及故事的要点,他木然呆滞的表情便显得生气勃勃,“发生了非常令人失望的情形。昨天正午的时候,我在旅馆接到罗纳德·何姆斯先生打来的电话,此人是韦德先生的助理兼工作伙伴。除了表达最深的遗憾外,他还解释韦德先生突然被召唤出城,所以很不幸的,我们的聚会必须顺延到更合适的时间。我表达了失望之情,但我不能说我真的感到意外。一直以来,我时常听到一些说法(从我们共同的朋友那里听来的,但我确信他们是言过其实),这些消息指出韦德先生的心智果断明确,但又善变任性;有些人甚至叫他怪胎。事实上,有个可靠的消息来源告诉我,说是韦德先生在对大不列颠中亚协会解读原稿的时候,所提出的某个观点遭人质疑,这时他用了一个令人不舒服的字眼‘臭小子’来称呼那个打断他的人,而且还暗示会议主席亨佛瑞·贝林杰-高尔爵士长得一脸呆样。
“再一次地,我丝毫不意外地得知,他第二度改变了计划在昨天下午5点钟的时候。在南肯辛顿博物馆度过了令人激赏的两小时后(这间机构果然经营得当,几乎找不到无裨益之物),我回到旅馆,接到韦德先生不久前在南安普敦发出来的电报。您看。”
他将电报放到我桌上,上面写着:
得知我可提早返回。我们无须取消聚会。今晚10点30分博物馆见。杰佛瑞·韦德
“后来,”博士朝着那张电报点头,“我仔细检查那张纸,希望借此从上面瞧出个端倪,看看是否有与《命运匕首》书中某些精辟提示相符合的线索。我小心拿着纸,高举它朝着光线寻找浮水印。然而,由于我无法确定上面的标记究竟是不是‘浮水印’,所以那到底是不是代表了某种邪恶意义,这点恐怕我只得不予理会。
“请容我继续发言。韦德先生在时间安排上的傲慢相待,我承认,这让我对他的二度改变心意有一点不耐,但我想去参加聚会的心意是丝毫未变的。我略微精心整装打扮,带了一本很少离身的书,那是出版于1814年印度加尔各答市、现在非常少见的《一千零一夜》阿拉伯文初版的前100页,要给韦德先生过目。我答应他有好一阵子了。”
他小心翼翼地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本皮革封面的巨书,然后将它放到桌上电报旁,犹如另一件物证。
“接下来,”他说道(越说越兴奋),“大概10点20分的时候,我在旅馆外面坐进了一辆计程车,前往韦德博物馆,到达那里的时间正好是10点35分——或是说,差25分就11点钟了。这一点我可以百分之百地确定,因为当时我正在付司机车资,我的表突然莫名其妙地和我的手指缠绕在一起,抑或是和我口袋里松开的银币纠结在一块,然后就掉到人行道上去了。结果它当场停止运作,而且我实在是无法使它重新开始走动。”
伊林渥斯拿出手表,将它放至桌上的电报和书本旁边。乍看之下,我俩仿佛开始玩起剥猪猡扑克牌游戏(译注:strippoker,输者要被罚剥去一件衣服)。
“我承认在那个时候,”老小子一边说,一边缩起下巴,“有一股无法抗拒的诱惑,促使我在那栋建筑物门口徘徊,并且凝视着壮丽宏伟的铜门陶醉沉思。那些铜门可说是忠于原物的复制品,据称它们是用来装饰通往夏阿巴斯国王(ShahAbbastheGreat)的哈希·必依特(HashtBihisht)——或称八座天堂——的入口。于是我站在那里,浑然忘我地沉思了一阵子,其间可能点亮了一两根火柴,借此细看门上面刻印的伊朗文字,直到冷不防地被街上两个路过行人猥亵的言谈所打断。他们以为我是刚从邻近酒馆‘无赖与宝贝’回到家,迷迷糊糊地杵在门口找不到锁匙孔呢。
至于那些不堪入耳的话,我沉默以对,完全不屑一顾。等到路人离去后,我依照指示按了门铃。然后铜门打开了,借着里头的灯光,我看见前来开门的人,他一定就是韦德先生偶尔会提起的那个人:一位长年走来、始终如一的忠仆,同时担任晚间管理员和夜间看守人的工作。我相信,他的名字就叫做普恩。”
“啊哈!”我说道。“这么说来,他当时人是在那里啰。”
老小子似乎没听见我在说什么。他坚定的眼神直盯着我瞧,害我心里开始发毛。
“接下来所发生的事情”,”他说道,“我只能这么形容:在那些降临于可恨铜门内的怪异事件中,它是最早发生的、也是程度最轻微的事件。简单说——普恩公然嘲笑我。”
“他什么?”
“他嘲笑我,”伊林渥斯严肃地点头,“就当着我的面。他先招呼我进去里头,态度神秘兮兮的有点夸张,接着他十分专注地打量我,然后发出——我只能这么形容——一种好像会使他的脸往前胀大、而且带着破裂音的咯咯笑声。接下来他说了一句我不愿再回想的暗语:‘喂!你是干什么吃的?’
“他的行为出人意表,而且很不礼貌,我勉强压抑住愤怒之气,但我的情绪却从刻薄的语气中反映出来:
“我是威廉·奥古斯都,伊林渥斯博士,’我跟他说,‘先生,我相信韦德先生正在等待我的到来。你可以行行好,带我去见他吗?’
“出乎我意料之外地,他的笑声不但没有停止,而且还越笑越大声,甚至大到引人反感的程度。他边笑边缓慢行进,双臂交叉环抱着肚子,身体以一种诡异的方式左右摇晃,但发出的噪音却很小声。
“‘噢,你是一个人来的,那就是你了,’在喘息擦眼睛等一连串动作后,他对我说,‘我不明白你为何没在大厅上成为名角,像我这一生就办不到。’(他所谓的‘大厅上’,我后来才知道他指的是音乐厅舞台上那些唱歌、骑自行车、表演特技,诸如此类的演员;但对我这个传送福音的牧师而言,此说法简直是叫我丈二金刚摸不着脑袋。)‘你是我见过最传神的家伙,’这个令人惊讶的老头又说,‘你会对这场谋杀贡献良多的。’
“赫伯爵士,在令人难以忍受的轻笑声中,他一边说着这句话,一边伸出长长的食指戳中我的肋骨。”
第10章 魔法开演
“除了这个男人喝醉酒之外,在那当下我实在想不出其他推论,虽然从他怪异的言行来看,似乎没有任何酒醉的迹象。我环顾置身的大厅,期盼看见韦德先生走过来迎接我。说真的,周遭景物的宏伟比例和庄严石柱,在在令我瞠目结舌,从天花板飞檐壁带流泄而出的白光,柔和地照亮了一景一物,营造出一种犹如鬼魅月光的视觉效果,这对一个专心沉思的人而言,并不会引起不快之感。然而,这光打在那穿着蓝色制服、正在我身旁雀跃不已的小老头脸上,却渲染出一股怪异的神色。接着,他对着我如是说:
“‘你想见老板。你迟到了——呃——老大哥,’赫伯爵士,我正努力模仿他的语气。‘不过,他不会介意的。如果你是想以这身行头来要钱的话,我们老板会先付你酬劳的。’
“长官,我可以跟您保证,我身上的大礼帽和长大衣一点都不奇特(它们的样式都很普通,甚至很简单朴素);所以我确信他一定是精神失常,不然就是搞错了人。当普恩又补充说道:‘馆长办公室——直走,右转,第一个门;老板就在里头,’这时我不得不说话了。
“‘不知什么缘故,’我说道,‘显然你不相信我就是伊林渥斯博士。因为你不相信,我就让你看看我的名片。由于你的怀疑,拜托你看一下这本《一千零一夜》初版的前100页,这是我带来给韦德先生过目的。如果这真的是一场误会,那么我会乐于接受你的道歉;如果这只是你个人不当的卤莽行为,那么我会跟韦德先生解释清楚的。’
“我说这席话的时候,注意到他的表情起了某种狐疑犹豫的变化;他的嘴巴张开,从里面吐出来的话我根本听不见。不过,既然我不需要别人帮忙就可走到馆长办公室,于是我便继续摆出成风凛凛的姿态——直到我被一副更奇特的景象所吸引。
“想必您对韦德博物馆的内部格局一定很熟悉,不过尽管如此,我还是要跟您说明一下。当您站的位置是面对馆后方时,在您右手侧的边墙上,有一座离正门20多呎远的大型拱道,上面标示着‘市集陈列室’。重建这么一个东方城市的卖场或商品街是挺有趣的,但若从考古学或历史角度来看,这种做法却是毫无意义的。我可以这么说吧,它的整体呈现是相当精确无误;透过打光的方式,营造出像戏剧般夸张的真实效果,而眼前我所看见的,是斑驳的阴影投射在梦幻大街上的场景。当时我往那个方向扫视,一时之间闪过一个幻觉:我不但以为自己身在伊斯法罕迎着微光眺望街头,而且还看到那儿站着一个人影。
“在那街道中央,我清楚看到一个身穿祖国服饰的波斯贵族,动也不动地站在呈格子状的阴影下凝视着我。
“长官,这会儿我的脑袋可一点也不糊涂,而且我可以跟您郑重保证,我现在说的事情全是真的,绝无半点虚言。当然了,最能吸引住我目光的自然是他的装扮。他戴的是传统的羊皮高帽;身上穿的是长达膝盖的短袖衣,那不仅是蓝色刺绣的丝织品,而且下摆相当长。这件袖衣连同白色衬衫,所代表的意义是财富或显赫的社会地位。他穿的裤子若迦玛(zirjamah),是由白色的棉布所制,但最能引入注目的阶级标志,则是漆亮的黑色皮带,它取代了一般朝臣身上所配饰的铜扣;而在这位贵族的皮带扣子上,装饰着一个切割的大圆形红宝石。他的脸笼罩于阴影中;相对于眼白部分,我只能清楚看到他橄榄色的肌肤。这样的幻影、这般的场景,让我在那一瞬间以为那是个蜡像,由于它挺直站着,而营造出栩栩如生的逼真效果。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因为我有充分的证据。检试此人真假的方法其实很稀松平常,但在那种环境氛围下,检试结果却让我觉得非常不可思议——换句话说,那名男子正在眨眼睛。
“我相信在别人眼中,我是个细心周到、而非喜欢胡思乱想的人。在想一探究竟的心态下,我发现自己好奇心大增,我非得为此时此刻这个不调和的景象,找出个理由不可。我觉得自己好像坠入宇宙的裂缝里,在《一千零一夜》的某一夜中流浪徘徊,而那个穿蓝色制服的管理员,也许就是夜晚说出其他冒险故事的谜样莎赫扎德(译注:Shahrazad,《一千零一夜》中,每晚说故事给国王听的人);但是这种不合常理的感觉(我因意识到它而感到汗颜),不仅被我的宗教信仰所驱散,更被我强烈的理智所排挤。理智提供了我一个明显的解释。如果说,在波斯和伊拉克交友广阔的韦德先生,和一位他在那里认识的贵族有了约定,然后这位贵族便受邀来此与我结识,这个解释应该非常合理吧?一定是这样的。于是我决心以最正式的礼仪走过去跟他说话。为了表示诚恳的态度,我选择用道地的阿拉伯语来交谈,而摒弃了从纯正古语讹用篡改而来的冒牌‘新波斯语’(我用这个字眼,并无不敬之意)。
“我举起手点头寒喧。‘Masael-khair,’我跟他打招呼,‘es-salamu’alaikoomes-salam.Inshaallahtekoonfeeghayitassahhah.’对于我的问候,他很认真地回答:‘Wa’alaikoomessalam.Anab‘khairel-hamdlillah.’
“他说话的音质严肃而深沉,语调中有一股无比的尊贵之气,但他似乎非常惊讶我能用这种语言和他交谈。我还特别注意到另外一件事情:他说的阿拉伯语,带有较重的古埃及腔调,而非波斯腔调。举例来说,当我接着说:‘Elka’atkwyeeseen’——对不起,赫伯爵士,您刚刚有开口讲话吗?”伊林渥斯博士停顿了下来。“我说得正起劲,恐怕是太浑然忘我了。您刚才说话了吗?”
听着伊林渥斯这家伙滔滔不绝讲了这么久,我当然是开口说了话。
“咳!”我说道。“你模仿精通清真寺事务的高层人士,还真是惟妙惟肖,不过拜托你行行好,用英语告诉我那些话是什么意思吧。”
信不信由你,他脸上露出诧异的表情。
“抱歉。没错,您说的是。那只是一种习惯上的问候方式,任何细心谨慎的外国人都不会忽略掉的。跟他道过晚安之后,我说的是:‘愿您平和安详!祝福您一切顺心如意。’然后他也以正式的社交态度回答:‘平和安详也降临在您的身上。我一切都很顺心如意,感谢上苍。’我需要再说下去吗?谢谢您。
“我正要进一步询问时,他打断了我的话——口气虽然是命令式的,但态度却是相当谦恭有礼——并伸手指向先前普恩已指明的馆长室房门。尽管心里觉得这地方仍有些玄妙怪异之处,但我还是继续往前走,途中我还转身说了几句得体的话,并推断他想要用英语和我对谈。然后我通过大厅中央,目睹了昨晚又一件发生的怪事:一个美丽的年轻女子,穿着一件我叫不出学术名称的深红色衣服……
“赫伯爵士,我一提及那位年轻女子,您显然是有话要说。我应该要解释得非常清楚才行,因为此事可能是首要关键。当我们面对博物馆后方时,正后面的中央刚好是一座大型的白色大理石楼梯。在后面的边墙上,这座楼梯的两旁各有一扇门:一扇门是通往左侧,另一扇门则是通往右侧。这时候,我察觉到通往左侧的门是开着的。一位身穿红色女装、发色黝黑、浑身散放着迷人风采的年轻女士从那里走了进来。到目前为止,博物馆里面跟我打招呼的每一个人,多多少少都流露出惊讶表情;虽然这位年轻女士也表露了意外之情,但她的心境似乎是处于茫然失神的状态,以至于差点就没注意到我。然而,她看见我之后,竟是转身跑向通往楼上展览室的大理石阶梯,尔后在那儿消失得无影无踪。接着我听到——声音是从楼上某处传来的,确切的位置我无法分辨——一种非常像是把钉子捶入木头的噪音。
“但我无暇多加思考。那时候我站在楼梯底部,我右手边有一扇离我不算远、上面写着‘馆长室’的房门,正猛然被推开。终于——我当下松了一大口气,那种感觉真是难以形容——我见到了博物馆的主人。
“虽然我没看过韦德先生的照片,但熟识他的人都曾提过他体形上的两个特征:五短身材,以及留得很长的白胡子。对于五短身材,我已有心理准备(我看见它了),至于长胡子嘛,我也有所期待(这我也瞧见了),但我万万没想到他繁茂的白色络腮胡居然下垂至胸口,他这副模样不但让人印象深刻,甚至还会不禁肃然起敬咧。他的白头发和白络腮胡包住整张脸,使得他的年岁看起来稍微衰老了些,但那一对极度锐利的黑眼珠把我从头到脚瞧个仔细。说真的,他面对我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自信姿态与尊贵气度,让我想起多年前亨利·艾尔文爵士扮演的李尔王。正当我惊慌失措、目瞪口呆之时,我看见这位大名鼎鼎的绅士一脸沉思地从大衣口袋里抽出口琴——没错,赫伯爵士,正是一只口琴——他将它放到唇边,然后以冥想的方式演奏起练习曲——我相信,那就是所谓的‘爬音阶’。
“一提及口琴,赫伯爵士,我又注意到您似乎是有话不吐不快。如果我没弄错的话,您发的那个音是‘杰瑞’吧。我早就知道苏格兰警场拥有一份名单,上面把所有铤而走险的罪犯都一网打尽,而且还记载他们每个人的怪癖,所以我可以猜得出来,一旦发生了命案,名单便可拿来作为参考查询。您很可能一眼就可以认出这个人的身份,原因是他无意间暴露了在偷窃或杀人时,有吹奏口琴的嗜好,就像是《命运匕首》那本书里面演奏伸缩喇叭的吉安迪医师(后来,我才灵光一闪想到此事)。然而不幸的是,当时我并未识破这是凶恶歹徒惯用的一种障眼法。唉,长官,就算我早就知道韦德先生有此小小的怪癖,我也会以为他喜欢吹口琴的嗜好,只是一个积极好学努力的男人用来放松自我心灵的一种轻便消遣罢了。就像我那位在大学任教的朋友麦达维屈博士,他不仅有学者气派,而且还是个模范绅士,但遗憾的是,他习惯老跑电影院,只要戏中有人被蛋糕砸到脸,他就会当场哄堂大笑。所以啰,即使当我的东道主口气有点粗鲁地对我说话时,我也不觉得奇怪。
“你迟到了,’他一边说,一边用口琴指着我。‘你干嘛在这儿打混闲扯蛋?我们早该干活了。你迟到了,妈的,而且我们只剩下半个小时。进来这里。动作快!’
“他的举止突然变得激动不已,对我而言,这种态度似乎没有必要,甚至还让我觉得恶劣粗鄙。接着,他率先走进馆长办公室,以他这把年纪来说,他动作之敏捷实在出乎人意料之外。
“‘韦德先生,如果我的稍微误时,’我有点不客气地对他说,‘造成你的任何不便,那么我非常抱歉。我承认我曾期待我们的首次会面是在较友好的气氛下进行的。’
“他一边喃喃自语,一边以同样敏捷的身手穿过房间,然后在一张大型平面桌后方坐定。我观察到桌上摆着一本小书,旁边是塞满烟屁股的烟灰缸,其边缘还有根香烟仍在冒烟。他先拾起那根烟插入嘴里——这动作对他那把大胡子来说,会造成某种迫切的危机——然后用指头翻开书上的某一页。
“‘哦,是吗?’他说道,‘我无意对你粗暴无礼,但这场戏必须顺利进行。’
在那时候,赫伯爵士,我的脑袋并未意识到‘这场戏’这个不祥的字眼;我的东道主正用一只眼睛瞪着我,而他那只眼睛突然变得严峻可怕,同时还以阿拉伯语说道:‘Yaonbasheeirga’entebi‘d-deurtena’lwakoolli‘l-yoozasheehiknadarel-imdadiyahyegeehenabi’lghar!’除非我的耳朵全然听错,否则他那番话的意思是在说:‘快回去,下士,告诉负责支援的队长,全力向前冲刺!’
“我只能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亲爱的先生,’我说道,‘显然你的心情正是不可言喻的忐忑不安。但我不是军人,而且我从未——’
“‘翻错页了,’这个古怪的男人猝然说道。他一边翻书,一边大发雷霆地猛抽烟。‘这些该死的文法,’对不起,赫伯爵士,不管有多难为情,我一定得照实引述给您听,‘这些该死的文法,一点用都没有。卸下大炮,然后给我开火!装填火药、重新编队,掩护左翼的第二连队!没有用的。话说得非常客气动听,这样固然是很好,但想要借此顺利打入一般的社交场合,恐怕还是有点难。啊,找到了!’
他喃喃自语了一会儿,又用锐利眼神盯着我,然后以阿拉伯语质问道:‘告诉我,老弟,你可知道警察局附近那家金匠哈桑的店铺,昨晚遭到了抢劫?用英语回答我。’
“那一刻,我想我大概明白怎么回事了。‘韦德先生,是不是因为你被抢了,’我问道,‘所以心情才如此愤慨激动呢?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就懂了。金匠哈桑的店铺是在哪个城市?’
“‘别管是哪个城市,’东道主略徽暴躁地表示。‘重要的是,你懂不懂我在说什么?太好了。不管怎么样,山姆已经面试过你了——山姆·贝克特,就是你进来时跟你讲话的那个人,他正戴着音乐厅帽子,粉墨登场演个波斯大人物,何况山姆应当是阿拉伯语说得很溜的行家。因此,我可以非常郑重地向你担保,我对这一切都满意得不得了。’
“赫伯爵士,我一直费尽苦心,希望能将这位值得敬重的学者所说的一连串叫人惊讶、不知所措、令人会心生反感的戏弄言辞,从我脑海中一五一十地转述出来。他这种情况几乎像是一位旧约圣经里的长老,突然跳起吉格舞(译注:jig,一种拍子轻快急速的舞蹈)似的。然而,韦德先生所说的下一句话,就把我先前感受到的畏怯、疑惧等所有情绪全都一扫而空。他威严十足地从椅子上起身,接着握拳砰地一声打在桌上。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他怒斥着。‘你的络腮胡呢?’
“‘络腮胡?’我对自己的耳朵简直不敢置信。
“‘全都戴上去,你一定得有络腮胡!’他大声说道。对于他的不高兴,我只能说他似乎很理直气壮。‘你有听过哪个亚洲学者是没留络腮胡的?哎呀,大英博物馆就有个老兄,他的胡子长到可以直达膝盖了。我真心诚意地跟你保证,罗顿老弟,除了威斯南德动物园之外,你绝对不会在别的地方看到海狸(译注:beaver,此字除了海狸之意,另指蓄大胡子的人)。’
“‘但是,我没有留络腮胡啊。’
“‘我知道,’东道主宽厚地表示同意。‘我抱怨的就是这件事情。但你非得有络腮胡不可。这样吧,’他灵机一动地补充道,‘嗯——用我的!’
“赫伯爵士,我在那个鬼地方所碰上一连串莫名其妙的遭遇,再过一会儿就即将结束了。这时候的我感到心力交瘁、脑筋无法思考,但我注意到韦德先生的手指头开始在自己的下颚周遭摸索。他走过房间,打开室内一间小盥洗室的门。借由洗脸盆上方镜子之助,他小心翼翼地从脸颊和下颚处卸下络腮胡(是利用某种水性黏剂将胡子附着在脸上的)。
“‘你坐着别动,’他继续说道,‘我来帮你把它们粘好。这玩意儿可以很容易就弄湿,它们是剧院服装师所能提供最棒的络腮胡,保证连福尔摩斯都会信以为真。事实上,我根本没打算戴上它,而且我对这个主意很排斥。你是知道的,在今晚这场戏中,我预计要扮演老爹——就是老杰他自己——因为我的容貌跟他太像了。但林克·巴特勒老喜欢把事情搞大,况且万一被害人眼中的我比应该有的长相还年轻,他会坚称自己所看到的我是未发福的圣诞老人哩(这假胡子真他妈的优,是吧?)。络腮胡你戴上,而髭须我留着。你真的用不上髭须的。当然啦,你是老手了,不用我来提醒你吧,不管你在干什么,当凶手要出手袭击时,你的脸得正对着人家,而且得忍住别笑出声。喏,在其他人下楼之前,我得将这些络腮胡粘在你脸上。他们正在楼上准备棺材。’
“我吓得坐在那里直打冷颤。长官,把自己的糗状说出来,我并无—丝羞愧之心。那时候我开始茅塞顿开,领悟了这些行动的整个重大含意,并且了解到自己早该看穿这整个事件的,因为眼前的情况几乎完全是《命运匕首》的翻版。只要心无一丝邪念,当那本警察手册放在我触手可及之处时,我总是把它视为一种上帝的启示。说到那个阴谋,具体的细节我还不清楚,但许多地方已昭然若揭:这间博物馆正落入一群亡命之徒的魔掌中,这些人利用韦德先生不在的时候,由他们的首脑来假扮成他(我记得这个策略是可怕的吉安迪医师最爱用的伎俩)。不单博物馆会被抢,想必有些局外人也会被诱入陷阱而惨遭杀身之祸;至于为何会和这群暴徒扯上关系,也许韦德先生曾出卖过他们,也许他随身带着贵重之物,例如钻石和红宝石。那一瞬间,我突然想到自己可能是暴徒早已锁定的被害人,而我那本仍抓在胸前的1814年加尔各答市初版的书正是他们看中的目标,顿时我就感到头晕眼花。
“但再简单回想一下,我相信情况不会是这样的。很明显地,他们把我误认为某个有许多化名的恶徒——因为主人在诙谐戏谑却让我吓得浑身打颤的可恶言谈中,他在三次不同的时机下,分别以查尔斯·劳顿、华莱士·毕瑞,以及乔治·亚里斯之名来称呼我——这真是讽刺到了极点,我,就是我,在这场邪恶的戏中,要扮演一位亚洲学者的角色。
“所以,我该怎么办呢?情况是如此险恶危急,我该冲出这群恶汉的包围,飞奔逃出去向特别机动队报警吗?您一定看得出来,这种处理方式是无济于事的。有了!赫伯爵士,我怀着惭愧掺杂莫名骄傲的心情,告诉您另外一种应变之道:在怯懦恐惧的当下,我突然明白到目前为止,我一直是个陌生人。我发现自己的脉搏扑通扑通跳得厉害,而我身上那被遗忘已久如今却无比紧绷的苏格兰高地人血液,却在这危险的一刻突然苏醒,并且狂放乱窜了起来。我该温驯地看着韦德先生被抢,目睹某个无恶意的陌生人被这群暴徒所杀吗?不行!我以上帝之名发誓,绝对不行!”伊林渥斯博士一边咆哮,一边从椅子上突然站起来挥摆手臂,姿态就像是一支竖立于大海中的第二桅杆。桌上有我内人的相框,这名老兄手臂一挥把它给扫到对面去。他激动到忘了跟我致歉,但他还是随即冷静下来,声音也压低了。“太好了。我可以监视他们。我可以伺机而动。我就假扮成这位声名狼藉的亚洲学者好了。满腔的愤慨叫我困惑,也让我惊慌担忧,我以巧妙的问题再三询问匪徒首脑,直至整个计划的旁枝末节都被我套出来为止——这和你们警方在《命运匕首》中的做法一模一样——同时,我还运用我的机智,努力设想能使他们铩羽而归的计策。
“虽然我花了一些时间来描述我的内心状态,但所有的思绪其实是在电光石火间一闪而过。发出恶魔般轻笑声的歹徒首脑穿过房间(拿掉络腮胡的下巴在大髭须的衬托下,使得他看起来更加邪恶),正准备把假络腮胡贴在我脸上。每一根胡须触及脸颊时,都让我感到毛骨悚然,我力持镇定,不叫屈不诉苦。这个横目斜瞅警告我命案发生时别笑出声的恶徒,他会发现我不是好惹的!我照着他从盥洗室拿来摆在桌上的镜子,对自己的容貌赞叹了一番。然后,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稳住情绪,把声音压低到有如窃窃私语一般。
“‘老大,我们要干掉的人是谁?’这位来自爱丁堡的约翰·诺克斯基督教长老会的牧师,怀着没齿难忘的羞愧感问道。”
第11章 狰狞的盖博先生
各位,在这个最紧张的节骨眼,我得帮老伊林渥斯再倒一杯酒。他需要来一杯。况且,天啊,我真的很佩服他!一旁的速记员似乎忍住为他打气喝彩的冲动。杰瑞·韦德和他那一伙人,一定是在搞某种无聊把戏。但伊林渥斯并不知情,他以为自己闯进了贼窝。但那又如何?他是个井底之蛙,而且是个一走下讲道坛就步履蹒跚、没见过什么世面的老绅士;不过事到临头的时候,他会证明自己是个有勇有谋的苏格兰老先生,并且为苏格兰人的名声奋战到底。过了片刻,当他还气喘吁吁、仿佛络腮胡仍在下巴之际,他清了清嗓门,把故事继续往下说。
“我那句话刚说完,就发现首脑脸上出现了奇怪的表情,仿佛他察觉到我的态度有了转变。事实上,当我坐在桌前,对着镜子看见自己戴着络腮胡的模样时,我察觉到我可以装出丑陋、充满恶意的睨视神情。那副嘴脸若是被约翰·诺克斯教会的会众瞧见了,我敢说,坐在前三排的教友一定会吓得说不出话来。
“‘哟,你是我所遇过最奇特的家伙,’他以古怪讶异的眼神盯着我,‘听我说。我们只剩下几分钟的时间。其他人就要带着棺材下楼来了,然后我们会做最后的检视——呃,对了,你究竟贵姓大名?’
“‘华莱士·毕瑞,’我随口挑了一个化名回答他。
“赫伯爵士,这句话显然促使他勃然大怒;此刻我才明白,他希望我——套用警察手册里面的用语——将自己的真实姓名‘全盘供出’,但他察觉到我没有这么做。他开始用拳头击桌,满腔凶恶的忿恨尽写在他脸上。
“‘是的,你说得对,’他说道,‘那我就是克拉克·盖博(译注:ClarkGable,已故美国好莱坞影星,有情圣之称)了。喂,演员介绍所派来的人,都像你这样拥有异于常人的幽默感吗?我不晓得你的来历背景。不过,你有一副像是教会委员的长相——以你的长相来说,仿佛应该就是那位伊林渥斯博士。’
“这个名字一说出口,当场就让我泄了气。这情形您一定可以理解的。但经历了第一时间发生的晕眩感之后,我又稳住阵脚问道: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说,你的相貌看起来,好像应该就是那位你今晚在戏中要扮演的威廉·奥古斯都·伊林渥斯博士,’盖博博士答道。显然他起了很大的疑心。‘天啊,别跟我说林克·巴特勒或罗纳德·何姆斯——林克今天下午见过你的,不是吗?——戏中你要做些什么事情,别告诉我他什么都没跟你说?’
“就算没料到在这场胆大妄为的恶行中歹徒会厚颜无耻地提及我的名字,我的名字啊,您也可以想像我那时候的心情;眼前的情况似乎是要我扮演我自己。然而,得知此事之后,却让我镇定沉着、更有勇气来执行我势在必行的策略。
“‘对于我这个角色的任务,我完完全全地了解,臭小子,’我跟他这么说(在那本手册中,时常用‘臭小子’这个字眼来称呼罪犯,而且我觉得加上这个字眼,可以让我说话的语气更为传神)。‘但是,为了让情况了然于胸,我们是不是该列举几个事项来说明呢,臭小子?譬如说,被害人是谁?’
“此时,盖博博士宛若试图息怒似地低下头来。
“‘嗯,既然他们推荐你来,’他的口气漫不经心,‘我猜嘛,他们应该知道分寸所在。总而言之,他们说你有一半波斯血统,并且对一切有关古代遗址、手稿,以及其他无法归类的东西皆了如指掌。你瞧,你是整出戏的中心人物,你必须担纲绝大部分的对白;为什么我们之中无人可以扮演这个角色,原因就在这里——而山姆·贝克特出场的时间很短,他只负责威胁恐吓和行刺,诸如此类的事情。
“‘现在你给我听着。这场戏中的被害人,是个叫做葛莱格里·曼勒宁的男子,他吹嘘自己有多胆大包天,所以我们要给他一点小小测试,掂掂他有多少斤两。’
“‘他跟你们是同一伙人吗?’
“‘我愿意跟你打赌,他很快就不是了,’盖博博士又带着恶魔似的表情答道。‘我对他是没有什么意见啦,但是山姆·贝克特、林克·巴特勒,以及罗纳德·何姆斯都很不爽他——他说山姆长得像头黑猩猩,而且一口阿拉伯话不会比黑猩猩好到哪边去。至于他对其他人的评论,我们就别再提了,尽管除了小罗外,他跟我们每个人都不曾打过照面。这就是为何他们能各演各的,却都不会败露身份的原因,当然包括我在内。我们想瞧瞧当扮演波斯复仇女神的山姆,拿着象牙握柄的刀子弯腰刺向曼勒宁胸膛时,他大无畏的勇气是否经得起这种场面(他说他自己是个见过大场面的人,宣称曾在一群发狂祭司的追逐下,从女神像时母身上偷走红宝石)。’“这么说来,我了解动机有两个:一是憎恶,另一个是掠夺。‘所以最后,你们会拿到红宝石啰?’我记得自己是打着哆嗦,斜眼问他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