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第七十九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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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过得一点也不好。

这三年里的绝大部分时间里他都显得乐观坚强,好似怎样都打不垮,对所有人都尽量笑嘻嘻的,但其实很多时候他根本不想笑,或者在笑得最开心的时候心里也扎着一根刺,那就是不能相守,不知未来。

现在更有趣了,齐北崧不记得他!

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愿意去爱的人居然不记得他,那他还能指望谁?

指望山知道?江河知道?祖国不会忘记?

你叫他怎么才能不自我怀疑?不自我否定?

是不是因为自己的错,所以齐北崧忘了他?他辜负了齐北崧吗?齐北崧恨他吗?齐北崧后悔和他在一起吗?

他在每一个难以入睡的夜晚反省,愧疚和自责就像井底的湿泥,埋得他不见天日。

三年来他没有变,还是那个长着俊俏脸蛋、见人就笑、脊背挺得笔直的程几。

然而他又变了,在他伪装快活的时候,所有人都觉得他其实没那么在乎。

他跟着陈川他们开玩笑,说什么老齐神经病啦,老齐大猪蹄子啦,老齐不知不觉就摘取了精神病学最高峰上的桂冠啦,那真是好笑,但也真是伤心……

现在齐北崧居然说什么人生在世要执着,还祝他过得好!

傻逼太折磨人了!

感觉到身后有人,程几转过脸去,用濡湿的眼神望着对方。

暖黄的路灯光照在齐北崧脸上,他看上去比以前深沉一些。

程几看着他想:算了,不骂他了,二十九岁是个多好的年龄,可我竟然让他在病床上躺了一年半,他跟着我是亏了,我欠他的。

“……”程几望向海面,刻意快速眨动眼睛,把泛上来的泪意压下去。

齐北崧问:“怎么了?”

程几叼着烟说:“……想老婆。”

齐北崧和他并肩而立,说:“理解。”

程几晃着手腕问:“你手上戴的是什么?”

“哦,这个啊,”齐北崧抬腕,将红绳后面的东西露出来,“好像是个小葫芦,我也不记得从哪儿来的,反正我一直戴着。”

程几深吸一口气,喉结上下滑动,尽量维持声音平稳。

“为什么会不记得?”

齐北崧指着自己的脑袋:“我这里受过伤,在医院昏迷了好久,醒来就忘了一些事。”

“那葫芦是桃核雕的吧?”程几故意说,“只值几块钱的玩意儿。”

齐北崧点头:“但是很重要。”

“为什么?”

齐北崧说:“我总有一种感觉,其实我早死了,是被它从鬼门关里拉回来,又是因为它而醒来。它对我来说并不只是个桃核雕的小葫芦,它是信物,是我一生的运气。”

程几把脸转过去,说:“……挺好。”

齐北崧看不见他眼睛里坠落的水光,低柔地问:“烟抽完了吗?”

“抽完了。”程几摁灭烟头,用手背擦了一下脸,说,“我决定了。”

“决定什么?”

程几扭头,眼眶通红但笑出了虎牙:“我决定不等我老婆了,我打算重新开始!”

齐北崧的眼睛骤然亮了起来!

程几笑着往汽车走去:“我也没说要跟你啊,走吧,先送你回家,然后我还得去执勤呢!”

他当然不是去执勤,只是觉得自己老失控,还不如避到一旁缓缓,免得老掉眼泪吓着人家。他是久别重逢,齐北崧可没这感受。

“你可以考虑一下我。”齐北崧比几年前坦诚,郑重其事地自荐。

程几重新发动,问:“你以前谈过对象吗?”

“呃……”齐北崧苦笑,“不记得了。”

程几严肃脸:“那可不行,搞对象这事儿费时耗力,好不容易搞一场,你转眼就忘了,我找谁说理去?”

齐北崧赶紧想解释他是因为生病,说:“那个耿……”

他一说耿什么,程几就忍不住要笑。

“你笑什么?”齐北崧问,“到底怎么称呼?”

程几就把耿春红的身份证掏出来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世界上的确有“耿春红”这个人,至少他在国外使用的就是这个假身份,连官方都默认。当年老耿出于好玩给他办了一张假|证,没想到立足R国三年,知道“程几”的人不多,知道“春红”的人却不少。

齐北崧问:“这是你爸给你取的名字。”

“嗯。”

“小时候就没想过要改?”

程几说:“这个名字是不太好,我爸起名的时候就是瞎胡闹。有首词叫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我生命中很多东西都是匆匆地来,匆匆地去,追不上,抓不住,无可奈何。”

齐北崧心口莫名剧痛,互相交叉的手指忽然张开,又曲起,刚才那一瞬间他很想拥抱对方。

他注视着程几的侧脸,见他脖子上有一道醒目的疤痕。程几极白,皮肤也好,这疤落在他身上就格外狰狞。

齐北崧问:“你脖子上的伤是怎么来的?”

那是程几在R国时被弹片擦到所导致的,当时只差半寸就要丧命。

程几说:“撞刮胡子刀上了。”

“你用钢锯刮胡子?”

程几笑得很开心,说:“齐先生,蓝色天际快到了,准备下车!”

车子径直开进地下车库,停稳。因为程几先前说了要赶回去执勤,齐北崧无法开口邀请他上去坐坐,只好强忍住失望情绪,帮他叫了一辆出租车。

等车时他闷闷不乐地抽烟,腾起的烟雾后面,英俊的面庞显得有些迷茫。

程几摇了摇手机:“加个好友?”

齐北崧求之不得。

程几扫了他,抬眼说:“你在哪儿工作?我明天接你下班。”

“你……要接我下班?”

“嗯,我请你吃饭。”程几问,“行不行?”

齐北崧简直像个半大小子般手足无措,以至于烟灰烫了手。

“……行!”

“给我发个定位哦!”程几爬上出租车之前说。

他没有去过齐北崧的公司,真心实意想要一个定位。

宏城这个城市聚财聚气,向来以快速扩张闻名,主城区隔江沿海,街道纵横。程几三年来满打满算只在宏城呆了两个月,而那两个月中,他几乎没有一天能够闲适地出来走走,所以其实不怎么认路。

齐北崧目送出租车远离,返身回家,心头乱跳,又开始剥了上衣在跑步机上狂奔,他觉得自己大概是疯了,只需要一个火星就能点着!

汗水沿着他强健的脖子往胸|肌上流淌,胸口有疤痕,那是起搏器留下的痕迹。

但这点痕迹比起程几的伤疤就太温柔了,他想象不出为什么有东西会损伤那样美丽的身体,而且割得那么深,那么大。

当时出了多少血?怎么活下来的?有多痛?谁陪在他身边?

他也痛起来了,心痛!

他喜欢对方的每一寸,从头发梢到指甲尖,从明亮的眼睛到不加遮盖的疤痕,喜欢到明明只见过两次,就恨不得永生永世!

他一边跑一边狂吻手上的那只桃核小葫芦,仿佛是那玩意儿给他带来源源不断的好运!

他反复查看微信里对方的头像,想说些什么,不断输入又不断删去,他十九岁时都没有这么患得患失!

程几的微信头像是一条德牧,即国人常说的黑背,相册里有几张照片,也是同一条狗。

“他喜欢德牧……”齐北崧喃喃。

他决定先养三条会撕家的大狼狗当见面礼!

他不知道那条德牧是程几在R国时养的狗,曾经和程几寸步不离,忠心耿耿,由于不能带回国来,程几还抱着狗哭了好几场。

狗的名字叫崧崧(陈川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