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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叫蟑螂。”
莫斯一边说一边往嘴里塞吃的,他转着圈吃土豆泥:“我听说一个女的睡着的时候耳朵里爬进去一只蟑螂,那蟑螂就在她耳朵里产卵,后来孵出的小蟑螂钻进了她的脑子。人们发现她的时候她已经死了,还有小强从她的鼻孔里钻出来。我们对付这东西可是费了老大劲了。有些糊涂蛋会告诉你用刮胡膏,但那玩意的效力根本过不了夜。AmerFresh的牙膏才是最好用的。”
斯帕克斯典狱长瞪了他一眼:“我管辖的监狱里没有害虫防治问题。”“我可不知道那些蟑螂有没有收到这个通知,长官。”
“我们每年都会用烟熏两次。”
对他们那套病虫害防治的工作流程,莫斯熟得不能再熟了:先是那些狱警出面,命令犯人们都在自己的小床上躺好,然后往他们的牢房里喷洒一些气味刺鼻的化学药物。那玩意能让每个闻到的人都不舒服,但对付蟑螂却一点用都没有。
“你们吃完饭又干吗了?”斯帕克斯继续问道。
“我就回我的牢房了。”
“当时你见到帕尔默了吗?”
“见到了,他在看东西。”
“看东西?”
“看一本书。”莫斯说,以免典狱长要他做出更多解释。
“什么书?”
“厚厚的一本书,里面没有图。”
斯帕克斯并没有觉察这个情境的幽默之处:“你知道帕尔默本该今天出狱吗?”
“知道,长官。”
“那他为什么会在自己出狱的前一天晚上越狱逃跑?”
莫斯抹了抹嘴巴上的油,说:“我也不知道。”
“你肯定有点模糊的感觉。那个人在牢里待了十年,只要再待一天,他就可以恢复自由,但是他却选择当一个逃犯。如果这次被捕,他将再次面临审判,很可能还要再坐二十年牢。”
莫斯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在听我说话吗,年轻人?”
“在听,长官。”
“你可别跟我说什么你和奥迪·帕尔默不熟,想都不要想。我不是头一遭出来混了,什么人耍什么花招我都一清二楚。”
莫斯朝他眨了眨眼。
“你在帕尔默隔壁那间住了多久来着——七年?他没跟你透露过点什么?”
“没有,长官,我向上帝发誓,他一个字都没说。”
莫斯的胃里突然一阵反酸。他打了个嗝,然而典狱长还没说完。
“我的职责是让所有犯人都保持在押状态,直到联邦政府说可以放他们出来。帕尔默先生在今天以前都不能予以释放,但是他决定早一天离开。为什么?”
莫斯耸了耸肩。
“你揣摩一下。”
“我都不知道你说的那个词是什么意思,长官。”
“告诉我你的看法。”
“你想知道我的看法?我的看法就是,奥迪·帕尔默这样做简直比在一块饼干上拉屎更蠢。”
莫斯打住了话头,朝自己盘子里还没吃完的食物看了一眼。斯帕克斯典狱长从他的外套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放在桌上。照片上的奥迪·帕尔默瞪着一双无辜的眼睛,留着凌乱的刘海,就像一杯牛奶一样健康无害。
“你对德莱弗斯县的运钞车抢劫案知道多少?”
“就是报上看到的那些。”
“奥迪·帕尔默肯定跟你提起过。”
“没有,长官。”
“你也没问过?”
“问过啊,肯定问过。这里每个人都问过。每个狱警、囚犯、探监的、家人、亲戚、朋友。这里每个阿猫阿狗都想知道那笔钱去哪儿了。”
莫斯没必要撒谎。他甚至怀疑得克萨斯境内没有哪个人或动物不知道那桩抢劫案——不仅是因为那笔钱不知去向,还因为那天有四个人死了,一个人逃跑,还有一个被抓了。
“那帕尔默是怎么说的?”
“他啥都没说。”
斯帕克斯典狱长深吸了口气,两颊像吹气球那样鼓了起来,然后缓缓把气吐了出来。
“所以你就是为这才帮他越狱的?他答应分你一部分钱了?”
“我可没帮他越狱。”
“你是在逗我吗,年轻人?”
“没有,长官。”
“所以你指望我相信你说的,你最好的朋友越狱了,而他之前一个字都没跟你提过?”
莫斯点点头,目光在典狱长头顶上的空气里寻找着什么。
“奥迪·帕尔默以前是不是有过一个女朋友?”
“他说梦话的时候曾经提到过一个女孩,但我觉得她早就不在了。”“他的家人呢?”
“他有一个妈妈和一个姐姐。”
“每个人都有个妈妈。”
“她经常给他写信。”
“还有什么人?”
莫斯耸耸肩。他刚才说的典狱长都能在奥迪的档案里找到。他们两人心里都清楚,今天的问话是问不出什么要紧的东西了。
斯帕克斯站起身来,开始在房间里来回踱步,鞋子将地上的油布踩得吱吱作响。莫斯不得不把头转来转去,好跟上典狱长的脚步。
“你给我听好了,韦伯斯特先生,你刚来这儿的时候是有一些纪律问题,但那只是小毛病,你也把它们都改掉了。后来你赢得了一些特权,当然它们都来之不易。我知道你的良知在困扰着你,使你不肯告诉我他去哪儿了。”
莫斯茫然地看着他。典狱长停了下来,两只手往桌上一撑。
“来跟我解释一下吧,韦伯斯特先生,你们这些犯人之间的缄默法则[3] ,你觉得它能改变什么?你们像动物一样活着,像动物一样思考,像动物一样行动:狡诈,暴力,自私。你们互相偷窃,互相杀戮,互相交媾,你们拉帮结派。有一个法则对你们来说到底有什么意义?”“这是第二个能把我们团结在一起的东西。”莫斯说,一边告诫自己不要再说了,但他没有遵从自己的建议。
“第一个是什么?”典狱长问。
“憎恨像你这样的人。”
典狱长一下掀翻了桌子,桌上的食物全都砸在了地上,肉汁和土豆泥顺着墙壁往下淌。门外的狱警应声而入,莫斯被拖了起来。狱警把他往门外推,他不得不一阵快走才没被推倒。几个狱警半架着他下了两层楼梯,然后穿过几扇需要从另一面才能打开的门。他们不是要送他回牢房,而是要带他去“特殊单元房”。关禁闭。不见天日。
又一把钥匙被塞进锁里。门的铰链几乎没怎么响动,莫斯就被交接给了另外两名守卫。他们命令他把衣服脱掉。鞋子。裤子。上衣。
“你犯了什么事被送到这儿来,你这个浑蛋?”
莫斯没有回答。
“他帮别人越狱。”另一个守卫说。
“我没有,长官。”
第一个守卫指了指莫斯的结婚戒指:“取下来。”
莫斯朝他眨巴着眼睛:“监狱规定说我可以戴着。”
“给我取下来,不然我就打断你的手指。”
“这是我唯一的家当了。”
莫斯握紧了拳头。守卫用警棍打了他两下,然后叫来了更多人。他们把他压在地上,继续拿着警棍朝他身上挥去,发出听起来有些古怪的钝响,莫斯肿起来的脸上呈现出一种诡异的震惊。在警棍的击打下,他倒在了地上,一个守卫抬脚踩在他头上。他喉咙里发出含混不清的声音,嘴里呛着血水,鼻子里钻进了皮靴光亮剂和汗水的气味。他的胃抽搐着,刚才吃下的肋排和土豆泥还在胃里。
之后,守卫们把他扔进了一个用钢丝网编成的小铁笼。他躺在水泥地上,浑身动弹不得,喉咙里有液体咕哝作响。他伸手抹掉鼻子下面的血迹,用指尖搓了搓,感觉像油一样黏腻。他不知道自己应该从这次教训中学到什么。
然后他就想起了奥迪·帕尔默,以及那不知所终的七百万美元。他希望奥迪这次是去取那笔钱了。他希望奥迪的余生都能在坎昆[4] 或者蒙特卡罗喝着当地风味的特调鸡尾酒。让那些浑蛋去死!最好的报复就是好好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