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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他是什么时候偷的擀面杖的?”林仲杰问道,他觉得简其明的分析很牵强,根本站不住脚。
“翻窗进来的时候,溜进厨房偷的。”
“章玉芬那段时间都在厨房,即便不在厨房,她也是进进出出的,如果向兵在那个时候去厨房偷东西的话,很可能会被章玉芬发现。”林仲杰一边抽烟一边稳稳地说道,“更何况,擀面杖晚饭前就不见了。晚饭前,沈碧云还没对向兵发难。照你的说法,这样向兵就没有杀人动机了。”
“那天的晚饭桌上没有面食,不需要擀面杖,章玉芬怎么能肯定擀面杖一定是在晚饭前丢的?”简其明问道。
“就是因为找不到擀面杖,所以才没做成面食。”林仲杰道,“那天章玉芬本来准备包饺子的,但是到了四、五点种,她发现擀面杖不见了,所以除非向兵是在晚饭前就溜到厨房,否则,他没其他机会偷到擀面杖。但是这又有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向兵从来没去过储藏室,他怎么知道储藏室里有个大铁箱,又怎么知道擀面杖能插住锁孔?” 这句话看来是把简其明问住了,他凝视着林仲杰,过了一会儿,笑了笑问道:
“好吧,如果不是向兵,你认为是谁?”
林仲杰冷静地注视着简其明说:
“我们已经都彻底调查过了,那天晚上没有外人进入过沈家别墅。所以凶手一定是在这几个人当中。我们没在那个碎花瓶上找到向兵的指纹,当然指纹并不能说明一切,在我这里,向兵并没有完全排除嫌疑,他也是嫌疑人之一,但是他目前是最后一个嫌疑人。”
“就因为死者的那句‘不是向兵’的留言吗?”简其明斜睨着他问道。
“他被砸伤脑袋后,曾经醒过来,想拼命逃出去,但没有成功。他是在清醒的状态下写下那几个字的,我的看法是,他在临死前,仔细想过凶手的人选,而他唯一可以排除的就是向兵,他想说,是这个家里的某个女人杀了他,但是他不知道那是谁。”
简其明慢悠悠地吐了一个烟圈,似笑非笑地问:“你的头号嫌疑人是谁?”
“这就是我今天来的原因。”林仲杰目光如炬地盯着老朋友,问道,“我想知道,沈家的家贼是谁?”
简其明微微皱了皱眉头,没有答话。
“是曾雨杉吗?”林仲杰紧接着问道。
“不要信口开河。”
“我们的人去过她就读的大学,她在那里是出名的大方和热衷慈善事业,我们作过一番调查,发现她在大学里捐的款相当惊人,你猜有多少?”
“有多少?”简其明一点都不好奇。
“25万左右。一个大学生而已。经我们调查,大学期间沈碧云给曾雨杉每月的零花钱是1500元,过年的压岁钱也不过2000元,但曾雨杉平时生活阔绰,出手很大方。是出名的大善人。”
“的确很大方。“简其明哈哈笑起来。
“这正常吗?”
“你怀疑曾雨杉曾经偷过家里的东西?”
“你看呢?”
简其明笑着回头看着他,道:“你觉得我会回答你这个问题吗?”
死胖子!林仲杰在心里狠狠地骂道。
“你知道是什么让我肯定凶手是这个家的人吗?”他忍着火气道。
“什么?”
“就是你的态度!你这藏头露尾的态度!你在保护这个家的人。我知道你隐瞒了很多事。你知道真相是吗?”林仲杰盯着简其明的脸,很想一拳揍过去。
简其明叹了口气,伸出肥厚的手掌拍了拍林仲杰的肩膀。
“如果我知道真相,我怎么会让凌戈住进沈家去呢?”
“是啊,死胖子,你为什么会同意,我一直不明白。”林仲杰道。
“因为我也想知道真相。”简其明把烟掐灭在烟缸里,沉思了片刻后,低声道,“也许你说的对,凶手是这个家的人。如果能铲除这个蛀虫,我觉得也许不是坏事。至少对沈碧云来说,少了一个吸血的寄生虫是件好事。”
“但也许凶手本来就是沈碧云自己呢?”
“如果她是凶手,她就不会让凌戈住进她的家。”简其明朝他一笑。
“废话少说,曾雨杉是否偷过东西?”
“雨杉是否偷过东西,我不知道,但是,”简其明顿了顿才说:“有一次沈碧云发现客厅博古架上的一个民国小瓷瓶不见了,就叫方柔枝和章玉芬去抄了她的房间。”
“那搜到了没有?”
“我不知道,这是她们的家庭内务,我不便多问。”简其明露出打听内幕消息的表情,“你应该也问过曾雨杉本人了吧,她怎么说?”
“对不起,我也无可奉告。”林仲杰冷冰冰地回敬道。
简其明格格笑起来:“她一定说所有那些捐款都是她向沈碧云要的。因为吵归吵,母女还是母女,到了关键时刻,沈碧云还是会帮她的。”
9.小鸭旅社
小鸭旅社的女服务员是个年近四旬,脸型瘦长,表情冷漠的中年妇女,她坐在柜台旁边的一张藤椅上,一边津津有味地听着无线电里播放的故事连载,一边低着头机械而有节奏地嗑着瓜子,直到简东平的耐克运动鞋出现在满地的瓜子壳边,她才猛然抬过头。
“住店啊?”她像随口吐痰那样随口丢出一句话,快步奔到柜台后面,正襟危坐。现在,她跟简东平之间隔开了一个柜台的距离。
简东平没有回答她的话,反而温和地问道:“请问这里是小鸭巷186号吗?”
她皱起眉头,好像觉得受到了戏弄。
“不是!”她生硬地回答。
简东平觉得她其实想说的是,不住店就滚,少在这里浪费我的时间!
“那么,门口那张‘要八乐请进’的牌子是什么意思?”他才不在乎她的情绪,继续温和地问道。
“就是,吃饭、唱歌、泡脚、耍牌……反正住了店就知道了,你到底住不住?”
“原来是这个意思。”简东平点了点头,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给女服务员看,“你瞧瞧,这是不是你们这里?”
周谨拍的照片上有小鸭旅社门口的那块“要八六”广告,简东平经过一个晚上的研究,已经大致弄清楚了所有照片之间的联系,他从中特别挑了两家旅社来证实他的猜想。因为对比Nancy传给他的周谨的连载小说《我的荒谬旅程》,再想想她曾经在网上聊天时谈到的事,似乎这两家旅社对她来说有着特别的意义。
女服务员看了两眼那张照片道:“这是谁拍的,是我们这里。”
“是我的一个哥们,他向我介绍了你们的,嗯,那个要八乐,让我来试试。”简东平看出女服务员有意伸手过来拿照片,他连忙收了起来,他不想让她刚捏过瓜子的手去抓照片。
“你的哥们看来是个有心人哪,住下来自然就知道了。”服务员的态度来了一个180度转变,她的脸就像解冻的猪肉那样变大变软了,简东平看了一会儿才意识到她在笑。
简东平决定为这种暧昧气氛添把柴火,他将手臂支在柜台上,露出苦恼的表情说道:“不瞒你说,大姐,我出门在外最怕寂寞了,哪怕找个人跟我聊聊天也行啊,只要价钱不是很贵的话……”
“价钱好说,小伙子,你别看我们这儿地方小,我们这店可是开了有10年了,不仅要什么有什么,价钱也一向都很公道。你朋友不是也向你推荐了吗?呵呵,你朋友是识货的。下次来,我给他打折。”女服务员“哗”地一声拿出一本薄薄的黑硬抄本来,“你先登记一下,等到房间后,我再跟你说。”
简东平在登记簿上随便登记了一个假名字。
“要身份证吗?”他问道。
女服务员挥挥手,好像嫌他麻烦。
“上去吧,203房间。一会儿我送热水来。”她指了指柜台对面的那个亮了灯的走道。
简东平拎着自己的睡袋和行李顺着走道上了楼。
房间跟他所住过的大部分小旅社一样,有点脏。
几分钟后,女服务员送来了热水,这会儿她的态度变得更和蔼了。
“有个20岁的,说话干活都行,陪夜还是小时你自个儿跟她说。”她道。
“我朋友说有个叫燕子的,能叫她吗?”简东平问道。
女服务员笑了出来:“你那朋友真识货。我这就给你叫去。燕子是我们这里最漂亮的姑娘。”
拉倒吧,燕子是这里最丑的妓女,以为我不知道?简东平心道。
女服务员笑吟吟地走了出去,过了不到10分钟,燕子就来了。她看上去大约二十八、九岁,嘴唇上涂了鲜红的唇膏,身材有点走形,穿着件黑色短袖T恤和宽松中裤,神情倒是有几分羞涩。
根据周谨的记录,燕子是小鸭旅社老板的亲戚,因为丈夫打工被压断了一条腿,无法工作,所以她不得不靠出卖身体来维持家用。“她不美,但客人都很喜欢她,因为她对他们很体贴,来的时候先为他们锤背,走的时候还为他们整理衣服,她从不把客人当作野兽,她把他们当情人、丈夫或者长辈,她还愿意跟他们促膝谈心。很多人去找燕子,半个小时做爱,两个小时说话。她跟我也很谈得来。”周谨在她的网络小说《我的荒谬旅程》中如是评论她认识的燕子。
“你就是燕子?”他问道。
“嗯。”燕子笑着点了点头。他在床边一坐下,她就麻利地坐到他身边,捏起他的肩膀来。嗨,这几下还真受用,如果不是她,还是小肉圆,我大概也就接受了,不知道小丫头现在在干吗,可惜……
“不用客气,燕子,你就陪我说会儿话吧,我钱照付,你看怎么样?”简东平微笑着站起身,走到最近的椅子前坐下。
“那我给你泡壶茶吧。”她道。
“不用了,我有矿泉水。你坐吧。”简东平指了指床,他相信自己是不会睡那张床的,除非是到三星级以上的宾馆,否则,他到哪儿都睡他的睡袋。
燕子听话地坐上了床,她满怀好奇地盯着简东平看。大概她这辈子从来没见过像我这么斯文又帅气的客人吧,简东平微微有些得意地想。
“燕子,我想跟你聊聊,因为我有个朋友跟我提起了你。”简东平说。
“是哪个?”燕子越发好奇。
“你看看这个人你认识吗?”简东平拿出了周谨的照片。
燕子接过照片,马上兴奋地“啊”地一下叫出了声。
“是丽丽。我认识她。”她回头看着他,“你是丽丽的朋友?”
“她说她在这里的时候,跟你是好朋友。”
“她人很好,一直帮我,我本来希望她多待一阵的,但她是过路的,只在这里呆了一个月。”燕子一边说话,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瓜子嗑了起来。
边说话边嗑瓜子,大概是他们这里的风俗,简东平想。
“她怎么帮你,把客人让给你?”简东平笑嘻嘻地问道,他尽量使自己说话的口吻显得很平常,其实他只是想证实周谨是否在小鸭旅社当过低级流莺。
“丽丽跟我们不一样,她是唱歌的,她在附近的歌厅唱邓丽君,每天挣几十块钱,有时候多点,如果有客人特别喜欢她,她才陪陪人家,反正挣的钱比我们多,她有办法。”
“那她怎么帮你?”
“她借钱给我。在我们这里,像她这样的好人不多。人家都不肯借钱给我,因为我老公身体不好,我这里生意有时候也不好。”提起自己的老公,燕子不好意思地瞄了他一眼。
“我听她说起过你老公。”简东平体谅地点了点头,“我就是觉得奇怪,丽丽在这里混得好好的,为什么要离开?”
“她跟我说,她本来是想找个男人的,那个男人是开歌厅的,可惜没找到,所以她只得离开这里接着找了。”燕子一边嗑瓜子一边说,“丽丽是个死心眼,跟我一样。为了个男人拼死拼活的。”
我跟丽丽也是刚认识不久,听说我要路过这里,她托我来看看你。”简东平从包里拿出一包事先准备好的上海点心递给她,“我本来还不敢肯定你就是她说的那个燕子。”
燕子把手里没吃完的瓜子往桌上一丢,喜出望外地接过了点心。
“想不到丽丽还记得我。”她欣喜地打量着这盒核桃酥问道,“甜的吗?”
“有一点。”简东平自己也没吃过,他胡乱答道。
“丽丽真好啊。真是我的好姐妹!哪天我去看她。”燕子笑得合不拢嘴,简东平没想到自己随手买的这盒普通点心竟能给她带来那么大的快乐,不禁微微觉得有点心酸。燕子可能从来没什么朋友,即便有,也很少有人曾经送过她礼物。
“燕子,丽丽有没有跟你说起她的下一站在哪里?”简东平问道。
“丽丽没告诉你吗?”
“她只给了我一个数字让我猜。”简东平道。
“哪个数字?”
“187。”简东平露出苦恼的笑,“她老是让我猜数字,我真的猜不出来。燕子,你帮帮我吧,只要你告诉我,我多给你50块钱怎么样?”
丽丽不太美丽的脸上露出活泼可爱的年轻姑娘的表情。
“好吧,看在你那么大方,又帮我带来礼物的份上,我就告诉你吧。”她的黑眼珠眨巴眨巴的,“丽丽说,她从18岁那年离家出走后,就到处走,她每到一个地方住下,就标个号。她专门找数字能相连的地方住下。她是这么说的。”
“所以要八乐,就是186,是吗?”
“对啊,187就是下一个旅馆的标记,她说是标记,我也不知道是旅馆的名字呢,还是号码,反正数字能连上就行了。具体地方我不知道,有可能是从我们那里过去的下一个镇吧,呵呵,丽丽的习惯我也觉得很奇怪,她跟我们不一样,她有文化,能写文章会拍照,有文化的人跟我们就不一样。”燕子的眼睛仍然盯着那盒点心,简东平不忍心去看她脸上的表情,所以他把目光移开了。
“丽丽想找的那个男人是谁你知道吗?我问她,她不肯说。”他继续把话题引申下去,在周谨的《我的荒谬旅程》中,她曾经说,“一路上遇到的女孩中,燕子是我最信任的两个之一。虽然她跟很多男人有关系,但她懂得真正的感情,我觉得我无论跟她说什么,她都能懂。所以我跟她说地最多,最彻底。”
燕子看了简东平一眼,好像在考虑这个问题该不该答,最后她还是开了口。
“我不知道那个男人的名字。她一开始是向我打听我的客人里有没这个男人,还拿了张照片给我认。”
简东平听到这儿,连忙翻出苏志文的照片递了过去。
“是这个人吗?”
“像是像的,不过,我也说不准。”燕子不确定地说,同时好奇又胆怯地又瞄了简东平一眼,好像在问,你怎么也有这男人的照片?但她没有问出口,她的职业让她懂得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她不想惹简东平生气,因为她需要钱。
“那么,你的客人里有他吗?”
“没有。不过后来丽丽从别人那里听说,这个男人来是来过的,但来了没多久就跟朋友一起走了。”
“丽丽有没有跟你说,她为什么要到处找那个男人?”
“她说,那个男人骗走了她的感情,骗走了她上学的钱,还把她当货物一样抵押给小旅馆当住宿费,她好不容易才逃出来,后来就到处找他,想找他算账。”燕子说到这儿,笑了笑,“男人骗女人的事我看得多了,不过像丽丽这么犟,花那么多时间找仇人的,我还第一次看见,所以我说她是个死心眼嘛。”
晚上11点,简东平还没等到凌戈的电话,终于忍不住打了过去。他自己是个守时的人,所以不喜欢别人迟到。
“小姐,不是说好10点通电话的吗?”电话一通,他就不耐烦地说。
“今天晚上她们在教我打麻将,我走不开,因为雨杉晚上回家了,她们三缺一。我们打到10点40分,我刚洗完澡回房间呢。你这么凶干吗?”凌戈好像挺不服气的,他想象她现在可能正一边接电话,一边在梳理她那一头湿淋淋的长发,模样一定挺可爱的,所以气消了一半。
“你学会了吗?”简东平恢复了平常的口气问道。
“我本来看弄堂的人打过,所以一学就会。”凌戈乐滋滋地说。
“赢钱了吗?”
“我们没来钱。那不成了赌博了吗?我不赌博,我跟她们说了。”
“你别光顾着玩,周谨的箱子调查得怎么样了?”
“我今天没去,下午跟雨杉一起去看一个得白血病的孩子了,真可怜啊,还是挺漂亮的小孩,才10岁就得了这么重的病。看到他,我真不敢生孩子了。”凌戈轻轻叹息道,听简东平没答话,她立刻急急地补充道,“我明天就去火车站。”
“你去火车站找小旅馆的时候,找找跟256这个数字有关的旅馆。可以是门牌号、店名的谐音,也可以是广告牌上标明的数字,你试着通过这个方法找找看。”
“256这个数字有什么讲究吗?”她的声音忽然变轻了。
“我找到了周谨住宿的规律,她喜欢按数字排列。” “我以后详细跟你说,你就按照我说的去找找看。”简东平不想多解释,问道,“凌戈,你会按摩吗?”
“以前我给我爸爸敲过背?干吗问这个?”她迷惑地问道。
“那就好,我有盼头了。”简东平笑道。
“你休想,我才不会给你敲背呢。”凌戈恶狠狠地说。
“不要紧,我们是朋友嘛,谁给谁按摩还不是一样?你按照我说的去做,做好了,我给你按摩,怎么样?全身按摩。”简东平忍住笑一本正经地说。
“那也行啊。”她傻头傻脑地回答后,发现不对,马上反驳,“简东平,我才不要你按摩。”
“叫我James!”
“不,就叫你简东平。我们要拉开距离。”凌戈倔强地说。
肉圆,思念会让你变胖的,你一定在想我,还嘴硬!
“你跟林叔叔说,让他问沈碧云要两个月前储藏室的物品登记记录。”简东平换了一种谈正经事的口吻说话。
“为什么?”
“口供资料你看了吗?方晓曦不久前曾经到过地下储藏室,当时沈碧云也在场。方晓曦曾经提到过储藏室里有一个竹编的小箱子,上面还绣了小熊。可是警方的现场勘查纪录里没有提到这个箱子。我想知道这个箱子是否曾经存在,如果存在的话,这个箱子到哪里去了。原来储藏室的物品清单里是否有这个箱子。你只要跟林叔叔说,他会明白意思的。林叔叔也许已经发现问题了,但你跟他提一提就表明,你也注意到了这点。”
“我知道了。”现在,凌戈好像在作记录,简东平听到翻纸张的声音。
“凌戈,你在记录吗?”
“对,我得把你说的记下来,不然会忘了的。”
“那你千万不能让这个家的其他人看见你记的东西,懂吗?”
“我明白了。你说吧。”
“打听一下小狗玻璃失踪前后有什么特别的事发生。”简东平道,“还有除了她的主人外,它跟谁最亲热。”
“嗯,好的。我记下了。”忽然凌戈微微提高了声音,“对了,忘了告诉你,她们都已经知道我是警察了,原来沈碧云去调查过了,她还知道我离职的事呢。”
“哈!”简东平笑出来,“她们一定认为你是个糊涂蛋,也好,这样可以让她们放松警惕。你现在住哪个房间?”
“我住客房,很漂亮的小房间,雨杉告诉我这里原来是方琪的房间,后来她嫌房间小就换了。林伯伯还让我到房间后,里里外外检查一遍有没有窃听器呢。”
“结果呢?”
“我按照林伯伯说的,都查过了,没有。”
“你现在是不是躲在毯子里接我的电话?”他听出她的声音偷偷摸摸的。“嗯,是啊。虽然没找到窃听器,但我还是怕有人偷听。”
“你隔壁是谁?”
“我的房间在走廊的尽头,隔壁是雨杉的房间,不过今天她回去了,她跟我说,她最近要经常回来陪她妈妈,其实雨杉对她妈妈也挺好的。”凌戈的回答总是感情用事,这让简东平觉得不耐烦,如果她回答“雨杉对她妈妈的好不知是真是假”是不是显得更像个警察?
“隔壁的门开着吗?”简东平严肃地问道。
“我不知道。”凌戈紧张地回答。
这个提议本来简东平不想说的,因为这太危险,但是他实在很好奇想知道自己的猜测是否正确,所以犹豫了半天,他终于还是开口了。
“凌戈,等夜深了,你试着去开开隔壁的门,如果门开着,你就做一个实验。你在曾雨杉的房间里,打电话给你自己的手机,你要事先把你的手机放在包里,拉上包拉链,你听听看,是否能在曾雨杉的房间里听到你房间里的手机铃声。最好白天再做一次这个实验。”
凌戈没有马上搭腔。他说:
“不过这有点危险,如果你害怕就算了,我不希望你刚去就惹什么乱子。”
“没问题,我可以办好的。”她仿佛下了决心。
“客房有厕所吗?”他问。
“没有。”
“如果有人在走廊里发现你,你就说你找厕所摸错门了。明白吗?千万不要慌。撒谎的时候一定要告诉自己没在撒谎,懂吗?”
“简东平,我毕竟是受过训练的警察,这点小事难不倒我。”
简东平能想象出她说话时的表情,明明是害怕得要命,但还是硬着头皮表现出勇敢。如果她在他身边,他可能会忍不住摸摸她的头 。
“今天有什么收获?”他问道。
“今天?等一等,我都记下来了,”简东平听到一阵翻纸业的声音,过了一会儿电话那头又传来凌戈鬼鬼祟祟的声音,“我发现雨杉好有钱。她捐款一下子就捐了5万元。她每月工资才3000多。这是第一条,第二条是,沈老太太,四个多月前曾经从楼梯上摔下来,把腿和手摔骨折了,在床上躺了一个月。”
“是怎么摔的?”这倒是个新情况。
“一天晚上,大家正睡觉忽然听到老太太在那里叫救命,大家跑出去才看见她摔在楼下,还说着胡话呢。谁也弄不清楚是怎么回事。沈老太太说可能是一脚踩空了。”
“今天这事是怎么提起来的?谁提起来的?”简东平的脑际飞过一个念头。
“在吃晚饭的时候,方晓曦提起来的。我们今天吃的黄豆骨头汤,方晓曦说,外婆应该多吃点骨头汤,这样可以让骨头长得更好,小姑娘可会拍马屁了,把沈老太太哄得很开心。接着方晓曦就说起了那次摔跤的事,我觉得她好像在针对某个人,她的意思好像是,家里的某个人把沈老太太推下去的。当然,后来沈老太太就喝止她了。”
“晚饭桌上都有谁?”
“就那几个人,雨杉,方琪,沈老太太、还有方柔枝和方晓曦,向兵不在。他不在,沈老太太就好像跟雨杉谈得挺开心的。”
“还有吗?”
“方琪问起你了。她好像……”凌戈停顿了一下。
“她怎么样?”简东平的脑海中闪现出方琪那张美丽而略带忧伤的脸。
“我觉得她好像很关心你,她老问我你的事,还说小时候远远见过你,你可能都忘了,她还问我是怎么跟你认识的。我说别人介绍的呗,她问我对你怎么看?”
“你怎么说的?”简东平很感兴趣。
“我说他没什么好,既不英俊,也不高大,还特别刁,老爱讽刺人,还喜欢给别人取外号,第一次看我爸的照片一点都不尊重,说他的脸像棺材板,”凌戈毫无心机地说,“你知道她是怎么回答的?”
“怎么回答?”简东平不太高兴地问道,心想小丫头还挺记仇的,我哪知道那是你爸,知道要上警察局的英雄栏,至少该找张像样的照片吧.
“她说你虽然不英俊,但是很耐看,是属于看了第一眼就想看第二眼的人,而且跟你说话觉得很舒服,她说她特别喜欢会写文章的人,觉得他们都很智慧很敏感。我怎么没觉得你有那么敏感呢?”
“看来还是方琪对我好,我回去后得约她出来喝茶了。”简东平哈哈笑道,“还有吗?”
凌戈在电话那头轻轻“哼”了一声。
10.我不是贼
林仲杰一共见过曾雨杉三次,每次她给他留下的印象都有所不同。第一次盘问,她显得对苏志文的死漠不关心,时不时冷笑,对她母亲沈碧云的婚姻报以尖酸的挖苦,第二次,她变成了通情达理的沈家三女儿,谦恭有礼,时常微笑,为母亲的身体状况担忧,第三次,她像是一个斗士,而不是一个普通办公室文员,句句话都充满理想和奉献精神,好像只要有需要,她随时愿意为奉献她的所有存款、器官乃至生命。
这一次呢?林仲杰不经意地扫了她一眼,立刻从她身上捕捉到一种不安的情绪。她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也许她还没决定今天要扮演什么角色。
“曾小姐,你是在力宏猎头公司做办公室文员,是不是?”林仲杰问道。
“是的。”她答得很快。
“除了在力宏猎头公司工作以外,我们知道你还参加了一些公益组织。”
“是的,那是我的兴趣和理想。”她的目光冷冰冰的。
“你是否曾经在A区义工站担任心理辅导义工?”
“是的。”她的不安加深了,皱起了眉头。
“你现在的爱人向兵就是你在A区义工站工作时,义工站指派给你的心理辅导对象是不是?”林仲杰慢悠悠地问道。
“是的,我就是在跟他沟通的过程中,了解他,帮助他的。他遭遇过失败,心理很脆弱,需要帮助,有时候也会很冲动,但是我相信他是不会杀人的……”一对淡褐色眼珠左右滑动着。
她企图把话题引向她的丈夫,林仲杰决定不予理会。
“在去A区义工站工作之前,你还在别的机构做过义工工作吗?”
“没有了。”她斩钉截铁地说。
“你再好好想想。”
“的确没有了,大学里我只是在业余时间帮助学校里一些困难同学募集捐款罢了,这应该无可厚非吧。”她眼睛里闪过一丝挑衅的光。
“据你的几个大学同学反应,大学时,你曾在网上自己建立了一个义工站,目标是帮助失业和失恋的人重建信心。这个义工站的名字叫‘手拉手’。”
“那又怎么样?这是几年前的事了。”被人楸勒住尾巴,她很不高兴。
“是三年前。”林仲杰纠正道。他很高兴地欣赏着她脸上的微妙变化。“你在沈碧云跟苏志文结婚前,是否认识苏志文?”他问道。
“不认识。”她断然说。
“我们在给你发帖的人当中,找到了一个熟悉的电话号码,”林仲杰冷峻地盯着曾雨杉的眼睛,“是苏志文的。他三年来没有换过手机号码。你如何解释这件事?”
这个问题令她措手不及。
“当时……是有几个人跟我联系,但是我从来没有……”她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你回了他的话,还说个别联系。时间是2004年1月8日,”林仲杰看着桌上的资料,他相信曾雨杉早就不记得她自己当时写过些什么了,这些三年前的电脑记录,也是警方通过技术手段找到的,她自己想要搜索到恐怕已经不可能了,“在2004年2月1日,苏志文又在你的留言后面回复说你是个可爱的好女孩,跟你聊过之后,他觉得受益匪浅,决定去找一份工作。你要不要看看当时你是怎么回答他这些话的?”
曾雨杉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林仲杰手里的那堆纸,眼神呆滞。
“我不记得了。”她轻声说。
“你说,”林仲杰念出声来,“谢谢苏同学,经过接触,你是个可爱温柔又有独特个人魅力的男子,相信你不仅能很快找到工作,也会很快俘虏女同事的心。我就已经被你俘虏了。……这是你的原话。曾雨杉,你不仅认识死者,还跟死者有过一定程度的接触,请问,你跟他是什么关系?”林仲杰像扔石头一样,把最后几句话扔了出去。
曾雨杉的脸红了,她呆呆地坐在那里,两只手扭在一起,过了好一会儿才说:“对,我跟他是认识,但网上的话怎么能作数呢?我是说过那些又怎么样?能说明什么?”
她天性好斗,爱争辩,这是从小娇生惯养又总觉得自己被忽视的那种人的典型特征,林仲杰不想把时间浪费在听她的废话上,所以,她话音刚落,他就说:
“你跟他之间的对话表明你认识他,跟他不止一次见过面,你对他的情况很了解,你还对他很有好感,苏志文看起来也很听你的话,在跟你聊过之后没多久,也就是2004年的4月,他找到一份工作,就是在春天交谊舞学校担任交谊舞老师。你好像还有跟你的辅导对象谈恋爱的习惯,曾雨杉,你到底跟他是什么关系?!”说到最后一句,他的声音蓦然变得严厉起来,把她吓得浑身跳了跳。
她低头沉吟片刻。
“好吧。我是跟他很熟,但那是两年前的事了,那又怎么样?!”
林仲杰发现“那又怎么样”这句话是她的口头禅。
“本来是没怎么样,但是苏志文死了,而你隐瞒了你跟他之间的关系,那就大有关系了。”林仲杰严肃地注视着她,“现在请你说一下,你跟苏志文熟到什么程度?”
曾雨杉看了他好一会儿,似乎意识到自己的任性并不能给她带来任何好处,于是,她改变了策略。她朝他笑了笑,她很擅长微笑,林仲杰想,但笑得很假。
“其实我跟他没什么,真的。”她仰起头,那一脸春意好像准备开始回忆一段美丽的往事,但是她一开口,口气却冷漠得好像在说别人的故事,“我帮他还了债。他那时候欠了房东三个月的房租,一看见我,就说自己没钱吃饭,穷得叮当响,但是我看他穿的衣服却很体面,老人头的鞋,擦得很亮,衬衫衣服都有牌子,整整齐齐地挂在一个简易的柜子里,他不抽烟,我问他为什么不抽,他反问我,你喜欢我抽烟吗,如果你喜欢,我就抽一支给你看,然后他就点着了一支烟,随后又立刻掐灭了,他说,你不喜欢,我看见你皱眉头了,看,为了你,我一个穷人浪费了一支烟……典型的坏痞子!”曾雨杉笑了笑,但立刻又收住了,“后来我们就成了朋友,是啊,我有一阵子跟他挺熟的,但那又怎么样?”
“苏志文工作以后,你们之间有来往吗?”
“有时候通通电话,他工作以后就很忙。”曾雨杉面无表情地说。
“据我们调查,他很喜欢跟有钱的女人打交道。”
“也不是,他很随性。有时候喜欢跟有钱的人泡在一起,有时候又讨厌这样。”
“是你把苏志文介绍给沈碧云的吗?”
“不!当然不是,”她断然否认。
但林仲杰觉得她这种急于否认的反应恰恰说明了相反的答案。
“我们调查过了,凡是进入这个‘上海的香艳记忆’现场的人,都需要邀请函,你你跟苏志文认识,你的姐姐方琪说,你本人不需要那东西,却问她要了一张邀请函,你说有朋友要来。”
曾雨杉的脸变得红一阵白一阵的。
林仲杰等待着她的回答。
“好吧,我是给了他一张邀请函,他说他从来没参加过像样的酒会,想来见识见识,他求我,让他开开眼界,所以我就……”曾雨杉忽然变得愤怒起来,她提高了嗓门,“但我没想到,他会跟我妈扯在一起,这我绝对没想到,我没想到!他是个恬不知耻的大混蛋!”
“你妈知道你跟他之间的事吗?”
“她不知道,我跟他没什么联系,我早就说过了,我们只是通通电话而已。”她焦躁地说。
“好吧,现在请你再说说,案发当晚,你都做了些什么,就从你跟沈碧云吵架开始说起。”
“这我已经说过了。”
“请你再说一遍。”
“凌戈姐姐,你的头发好漂亮。”方晓曦摸着凌戈的头发赞叹道。
凌戈长到这么大,很少有人夸奖过她的头发,只有一次简东平对她说,凌戈,我想在你的头发里淹死,她不知道那算不算夸奖,但应该也不算是讽刺。简东平是个挑剔的人,他一向认为只有干净的头发才是最美的头发,当他得知凌戈每天洗头后,就对她的头发乃至她的整个人刮目相看,“肉圆,我从你的头发判断,你见识短,人品好,”他曾阴阳怪气地这么说过。但她觉得男人的看法多多少少掺杂了一些别的东西,现在有了女孩的夸奖,她才觉得真的开心。
“晓曦,你的头发也很美啊。”凌戈看着方晓曦那头短短的黑发报以同样的赞美。
今天早晨,凌戈刚下楼就发现方晓曦坐在客厅里看电视,原来她是因为身体不适没去上课,其实她跟前一天一样生龙活虎,凌戈没看出她有什么病态。凌戈想到自己小的时候,就算发烧老爸也会逼她去上课,心里不免泛起一层小小的不平,富家孩子真是为所欲为啊。
“凌戈姐姐,你觉得我们家谁最美?”方晓曦一边吃着薯片,一边问她。
“我觉得你的大阿姨最美。”凌戈觉得在这个家里,无疑方琪的长相和气质是最好的。
“大阿姨是很美,就是脾气不好。”方晓曦仰头倒在沙发上。
凌戈本来打算到火车站去继续寻找周谨的行李的,现在她忽然发现方晓曦好像有话要说,所以她决定听方晓曦播完内幕消息再走。
“不会吧,我看你大阿姨脾气很好啊。”凌戈在方晓曦旁边坐下。
“像大阿姨这种平时看上去脾气很好的人,一旦发起火来才吓死人。”方晓曦眼睛清澈,说话却一点都不单纯,明显有所指。
“她是不是骂过你?”凌戈立刻问道。
“因为我要请图画老师教我画画,价钱很高,她骂过我两次,但外婆帮着我,她也没办法。”方晓曦幸灾乐祸地笑起来。
看来方晓曦想说的不是她自己的事。
“除了骂你,她还骂过其他人吗?”
“她还骂过小外公。”方晓曦若无其事地说。
凌戈心里咯噔一下,她知道方晓曦嘴里的小外公指的就是苏志文。
“她为什么骂他?”凌戈连忙问道。
“她不止骂他,还打他呢,把小外公都打哭了。”方晓曦往嘴里丢了一块香脆的薯片,仰起头有滋有味地嚼起来。
方琪把苏志文打哭了?凌戈大吃一惊。首先,让她没想到的是,方琪会打人,而且还是打她妈妈的小丈夫,其次,她没想到一个大男人竟会被打哭,有这么痛吗?方琪这么厉害吗?
方晓曦好像看出自己的话对凌戈产生了影响,她笑着说:“你没想到吧,凌戈姐姐,大阿姨凶起来可厉害了。”
“你大阿姨为什么打他,因为什么?”凌戈好奇地问道。
“大阿姨喜欢看诗集,老拿着一本破书在那里翻啊翻的,有时候还念出声来,”方晓曦充满嘲讽地皱了皱鼻子,“那天,她在园子里念她的诗,小外公和我妈坐在离她不远的地方,我妈在给小外公钉扣子呢,大概是我大阿姨念的诗太腻歪了,听着听着,小外公忽然站起来朝大阿姨走了去,把我妈吓了一跳,她说连线都挣断了,小外公走过去一把夺过大阿姨手里的诗集,把它扔在地上踩了几脚,还说那是什么烂东西,难听死了。”
“后来呢?”
“他这下可把大阿姨气坏了,那本诗集可是她的宝贝,是一个叫海风的人写的。大阿姨把书捡起来后就跟小外公吵了起来,她说小外公是个吃软饭的,还说他是没文化的小人,他什么都不懂只知道骗女人的钱,反正说了很多难听的话,小外公则说诗歌是最做作无聊的东西,只有白痴才会看那个,大阿姨气不过,揍了他两个大耳光,还用石头砸伤了他的头。把我妈吓得,她还是第一次看到大阿姨发那么大的火呢。”方晓曦夸张地瞪圆了她那双天真的大眼睛。想不到为了一本诗集,方琪竟然对苏志文大打出手。虽然这件事一开始是苏志文不对,别人好好地在念诗,他骚扰不算还侮辱了别人的爱好,这是该骂该打,不过方琪对他又扇耳光又用石头砸,是不是也有点过了?是积怨太深,还是因为太喜欢那本诗集?苏志文难道没还手?这事可真蹊跷。
“你小外公没还手吗?”凌戈问道。
“他没有,我妈说,当时他好像愣住了,就呆呆地站在那里看着大阿姨,大概他没想到大阿姨反应那么大。”
被女人打没还手,说明他不是个坏那男人,至少不是坏得那么彻底,凌戈想。
“那后来呢?”她问道。
“我大阿姨走后,他跟我妈说扣子不用钉了,就立刻回自己房间去了。我妈也不知道他干什么去了。”方晓曦一边说话,一边天真地用双脚踢着沙发,“下午我回家才知道这件事,我妈说自从早上小外公跟大阿姨吵过后,他就没下过楼,连中饭也没吃。我妈让我上搂去看看小外公在干吗。那时候外婆已经回来了,我看见……”方晓曦朝凌戈抿嘴一笑,“我看见小外公趴在外婆的腿上哭呢,外婆拍着他的肩膀安慰他,说,这事本来就是你不对,你好好地去惹别人干什么,她向来一根筋,小外公边哭边说,我惹我自己不行吗,,小外公那会儿挺像小孩子的。”
“那你外婆知道这事后一定骂方琪了吧。”凌戈问道,暗暗为方琪捏了把汗。
“外婆关起房门跟她说了几句,我也不知道她们说了什么。后来在饭桌上,外婆对大家说,这几天小外公都要在楼上的卧室吃饭了。我听我妈说,那天夜里,小外公跟外婆提出离婚了,他说你们家的人都恨我,我受不了了,我要走了,他提着箱子打着伞走的,也没要外婆的钱,一口气走出三站路,外婆派了人在后面跟着他,他不知道。那人一边跟踪一边打电话给我外婆,一会儿说风把雨伞吹坏了,他把雨伞扔了,一会儿说他边走路边在那里抹眼泪,一会儿又说,他把箱子也扔进了垃圾箱,那天晚上外婆一直在接电话,她把电话内容都告诉我妈和玉芬阿姨了,她那时候好像也有点没主意了,很着急,不知道该怎么好,后来最后一个电话是说小外公坐在长途汽车的候车室里睡着了,打电话的人说,他走过去推他,才发现他好像是昏倒了,外婆找人把他抬了回来,这才发现他生病了,伤口好像有点感染,发了高烧,还呕吐呢。”
凌戈想到苏志文当时的惨状,不禁心生同情。她一向觉得苏志文并不是个坏人,看他的笑容就知道了,凌戈觉得简东平笑起来可比他要坏多了。而且,你永远不知道简东平是在夸你还是在嘲笑你。
“他得的是什么病?”凌戈有些难过地问道。
“不知道,问外婆,她只说他情绪不好,其实从那以后,小外公就一直不开心,每天有很长时间,他都坐在园子里发呆。从那以后,大阿姨就开始跟他作对了,这事没发生前,大阿姨还教小外公学过电脑,两个人看上去关系还不错。可那事后,两人就不说话了。小外公两个星期后才下楼来吃饭,跟大阿姨见了面,两人互相不理睬。我妈说,外婆后来下了禁令,在家永远都不许再提这事。小外公脑袋上的伤,过了好一阵子才好。我觉得小外公也挺可怜的。”方晓曦像成年人那样深深叹了口气。
方琪的那顿打对苏志文的打击真大。可是也不过是顿打而已,凌戈不明白为什么苏志文会像遭遇灭顶之灾那样一蹶不振。
“我也觉得你小外公挺可怜的,因为在这个家里,跟他作对的可不止你大阿姨一个。”凌戈想到了那份口供笔录里的内容,更加觉得苏志文的境况堪怜。可是,又是谁叫他跟沈碧云结婚的呢?还不是他自己,所以说到底还是他自作自受。
“没有了吧,在这个家里,跟小外公作对的其实就是大阿姨,大阿姨管钱,她到时候不给他。她要他来求她,她才肯放。你别看我大阿姨,她很厉害。”方晓曦说。
“你小阿姨难道不讨厌吗?”
“小阿姨?”方晓曦嘿嘿笑起来。
“不是吗,她当着很多人的面骂过你小外公的。”凌戈记得结婚周年的那天晚上,她还在饭桌上奚落过他,但是方晓曦为什么笑得那么怪?
“凌戈姐姐,我小阿姨这个人最会演戏了,你别被她迷惑了。哼!”方晓曦冷笑道。
“演戏?”
“告诉你一件事。小外公回来后,有一段时间一直躲在房间里,谁也不见。有一天,我提前放学回来,走过小外公的房间,透过门缝,我看见小阿姨在他的房间里。”方晓曦说到这儿,笑嘻嘻地又抓了块薯片咯吱咯吱咬起来。
凌戈不太喜欢方晓曦脸上的这种笑容,她觉得年轻女孩子不该有那么阴险的笑容,但她还是忍不住要问:“你笑什么,晓曦?”
“小外公躺在床上,身上盖着被子,小阿姨坐在他床边的椅子上,我看到的时候,她正在问他是不是好点了,叫他不要装死,她一边说话一边摸他的脸和头发,后来还把手伸到他的被子里去了,你猜我小外公怎么着?”方晓曦格格笑道,凌戈明白小姑娘的意思,有些羞怯又有些紧张地等待她的答案,“小外公坐起来一下子把她推到地上,叫她滚出去。我觉得那时候的小外公很帅,怪不得像我外婆这样的女强人会看上他。”
“那你小阿姨……”凌戈觉得那可真是尴尬的场面啊。
“她气得要死,把一个沙发垫扔在他身上就走了。”方晓曦马上又补充了一句,“还好我走得快,不然就被她发现了。”
“我上次已经说过了,我什么也不知道,也没去过储藏室。向兵走出客厅后,我就跟我妈吵了一架,后来我就到去园子里找向兵了,我没找到,接着我走出大门去找他,也没找到,后来我就回来了。”曾雨杉语速很快,显然她很不耐烦复述这段话。
“我们调查过你们家附近的邻居和小卖店里,他们都一致反应那天除了8点的时候,你们家有客人离开外,后来你们家没人出过大门。8点离开的是简律师。”林仲杰平静地说,他对这种盘问对象一贯的抵赖和隐瞒早已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他们就像进了锅的虾,多少总要扑腾几下的,但是有几个能坚持下来的?
曾雨杉不是犯罪老手,跟警察打交道也许还是生平头一遭,应该说,她很有战斗力,也很有耐心,但在他眼里,她仍旧是一只注定要死的入锅虾。
他的话让她一时没反应过来,她皱起了眉头。
林仲杰没有给她时间重整旗鼓,紧接着问道:“你走出客厅后去了哪里?”
“我,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我去了园子,然后走出了大门。”她的目光在他脸上扫来扫去,像在试探他究竟知道多少,林仲杰很熟悉这种态度上的转变,在种时候,强硬的态度可以让对方很快屈服。于是他说:“曾雨杉,我再问你一遍,你走出客厅后,去了哪里?”
她看着他,终于生气地叫了出来:
“好吧,我开门朝外看了看,没出去,那又怎么样?!”
“打开大门后你看到了什么?”林仲杰口气稍缓。
“我什么都没看到,我本来是想找向兵的,但是没找到。我去找向兵的。我没找到”她固执地重复着这句话。她跟向兵有仇吗?为什么一直把焦点引向他?如果有仇为什么嫁给他?林仲杰是个传统的人,无论什么原因,他都不喜欢女人背叛丈夫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