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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配,很衬。”褒姒站起身,整了整自己那长绒毛根根竖立的雪白裘衣,然后亲昵的挎上了罗凌的胳膊,同时神色一正道:“你会拒绝一个一心想要帮你的人吗?”
挎胳膊的这个动作,确实是经过一场暗自的惊心动魄的较量的,主要是在罗凌自己心里。
“我不喜欢你!”罗凌说这句话时,褒姒挎着他的胳膊已经开步了,象对亲密的情侣。当然,街景有些不合时宜。
“可你同样很想推倒我,跟我做那种事。”褒姒说着还故意用乳球压了压罗凌的胳膊。
褒姒说的没错,人的欲望往往会随着实力的增强膨胀,而男人欲望膨胀的普遍表现中,‘征服’是一个很有分量的词汇,不管是地盘,还是女人。罗凌承认这一点。在他的内心深处,确实有一个声音在呼喊着要将眼前这个女人就地正法,不是因为性,更不是因为爱,而仅仅是一种尝鲜和猎奇在作祟,想体会下这样一个女人在胯下婉转呻吟的情景。
褒姒又道:“你比别的男人有趣,他们只想着如何能在第一时间将我身上的衣服全部扒光,而你会矜持一些,克制一些,我能感觉出来,是发自内心的那种。所以在你身上能够体会一点点窘迫所带来的乐趣。”
“那你也相比清楚我没有将你推开的原因。”听褒姒这么说,罗凌反倒淡定了很多,他不怕理性的对话,只怕那种买春般的纠缠,偏偏使用这种纠缠伎俩的人又是很麻烦的任务,最起码,打起来绝不会弱于他的那种。
卑劣!是的,这个词用来形容罗凌对褒姒卖弄风情的评价很恰当,但他知道,自己也不过是乌鸦笑猪黑,从某种程度讲,他自己也是一样的卑劣,只不过他的卑劣体现在暗杀和偷袭上,而褒姒是用在交际上。
“清楚。”褒姒歪着脑袋枕着罗凌的肩膀,“你很忙,忙的连结仇都是一种奢侈的行为。而且,你用的着百威,不愿跟百威太早的扯破脸。包括放过高氏兄弟,也是这个原因。主人不在时,你可以当作不知情的把人家的狗屠了,可主人出面了,再这样做,就有些让别人下不来台了。”
“是啊,人总是要根据环境来调整自己的态度的。哪怕只是暂时的、微小的让步,计算过得失,也必须有这个态度。我的仇敌虽然已经不少,可我不是那种虱多了不养的泼皮,仇恨就是债务,是债,总是要还的。对于树敌这种事,我一向谨慎。”
褒姒赞赏的看了罗凌一眼。“黄飞鸿说过:‘拳脚小功夫,容人大丈夫。’你的坚忍和审慎让人感到欣慰。至少我觉得,这样一来,我们之间是友非敌的机会更大一些。”
罗凌纠正道:“是交易,用‘朋友’来形容就太虚伪了。”
褒姒辩解道:“朋友,情人,夫妻,都是一种交易,用感情交换感情,用肉体交换肉体,或者用感情交换肉体,用肉体交换感情。”
“那么你呢?表现出一副时刻用肉体做交换的样子,准备交换什么,对方的实力?效忠?”
“我只是喜欢看男人们在诱惑面前那不同的神情和表现。道貌岸然的、急不可耐的、痴情幽怨的……人生总要有些乐趣和追求,尤其是当普通的物质已经不再是什么问题的时候。你说呢?”
“玩弄男人,嗯,很独特的追求。”
“在我看来,你的追求也一样独特,过家家,呵呵,你选择的女人,啧啧……”
“这样谈论我的家庭,我可是会翻脸的哦。”罗凌轻轻的笑,不过气氛却一下子凝重了起来。
“好霸道!只许你随意谈论我的私生活,却不允许我说出对你那些追求的感想。”
“很正常,因为我不是在玩。”罗凌的态度很是强硬。
“唉,好了,面嫩的男人,真怀疑你当初的风雨都经历到谁身上了。”
“到是让你挂心了。”
“听听这话里话外的酸气。”
“小门小户出身,没有一掷千金的豪情也是正常的。你的关心倒是让我受宠若惊了。”
“当然关心啦!有人已经开出了3亿的赏金,在寻找善于使用荆棘的高手。”
罗凌长长的呼出口气,象是在叹气。“在荒野上与唐国放和庞文渊相遇,还有扣下那辆改装的指挥车自己用。巧合已经不足以形容,仿佛真的是有天意。”
“这就是因果啦。”褒姒笑嘻嘻的道:“时间上、位置上、能力特色上,没有谁比你更吻合。我初时还有些疑虑,悬赏者描述的‘3亿’,可不仅仅是荆棘的力量,还掌握着可怕的冰力。刚才,这一点疑虑也完全消失了。你的表现,很是让人刮目哦。”
“我不喜欢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