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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迪把她的武器放在一只背包里。她穿着奥黛,一种传统的越南服装,类似于长裙,衣领是立起来的,裙子的两侧高开叉,下半身一般要配上一条喇叭筒的长裤。这是她最喜欢的休闲装束,原因不仅仅在于穿着舒服,而且更重要的是,她知道她穿这种衣服很好看:白色的布料能够衬托她的披肩黑发和蜜色皮肤,修身的剪裁能够彰显出她的姣好身形。她一般不会把这身衣服穿到办公室,但是现在已经是晚上了,况且她也辞职了。
朱迪出了门。她的雪佛兰蒙特卡罗就停在路边。这是FBI用车,没了它也不会觉得可惜。等她做了辩护律师,她可以配一辆更豪华的汽车——说不定可以配个欧洲品牌的小跑车,比如保时捷或者名爵。她父亲住的地方在里士满区。这并不是非常高端的社区,但是正直的警察一向富不起来。朱迪沿着基尔高速公路往闹市区开。高峰期已过,路上车辆不多,所以她短短几分钟就开到了联邦大厦。她把车停到地下停车场,乘电梯到了十二楼。
在这快要离开调查局的关头,眼前的办公室突然变得温馨起来,这让她感到不舍。灰色的地毯、编号分明的房间、办公桌、文件夹、电脑,所有的一切都说明,这是一个有势力、有资源的组织机构,职员自信满满、勤于奉献。有些人在加晚班。她走进亚洲团伙犯罪专案组的办公室。房间里空无一人。她打开灯,坐到自己的办公桌前,启动了电脑。
当她琢磨着怎样写简历时,大脑里一片空白。
在就职于FBI之前,她的人生经历没什么好写的,只有教育经历,毕业后在美国互惠保险公司的法律部浑浑噩噩地待了两年。她需要清清楚楚地把她在调查局十年的工作经历写出来,以展示她有多么成功,取得了多大进步。但是她的脑海里并没有浮现出条理清晰的叙事脉络,而是一些杂乱无章的记忆片段:那个连环强奸犯在被告席上感谢她,因为她把他送进了监狱,这样他就不会再危害社会了;有一家叫作圣经投资的公司卷走了几十个老年寡妇的积蓄;有一次她一个人在房间里跟一名持枪歹徒对峙,歹徒绑架了两个小孩,她说服他放下了武器……
她不能把这些事迹拿出来给布鲁克斯-菲尔丁的人看。他们想要的是佩里·梅森【11】 ,而不是怀亚特·厄普【12】 。
她决定先写正式的辞职信。
她把日期插入到页面最后,然后输入:“代理特工主管敬启。”
她在正文中写道:“亲爱的布莱恩:我写这封信是为了确认我的辞职。”
写出这样的话,让她很难受。
她已经为FBI付出了十年的青春。在她这个年纪,其他女人要么已经结婚生子,要么开创了自己的事业,要么出版了自己的小说,要么已经环游了世界。她一直致力于让自己成为出色的特工。现在她要把这一切都抛开了。想到这里,她眼里涌出了泪水。我到底是有多傻啊,竟然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对着一台破电脑哭。
这时候,西蒙·斯派洛走了进来。
他是个肌肉男,留着利落的短发和络腮胡,比朱迪大一两岁。和她一样,他也没穿正装,而是穿着棕褐色的斜纹棉布裤和短袖运动衫。他拿过语言学博士学位,在位于弗吉尼亚州匡蒂科的联邦调查局学院行为科学组里待了五年。他的专长是威胁分析。
他喜欢朱迪,朱迪也喜欢他。他跟男同事在一起的时候,会谈论男人的话题,比如足球、枪械、汽车,但是跟朱迪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他会留意并谈论她的着装和首饰,就像闺蜜一样。
他手里拿着个文件夹。“你那起地震威胁案简直是太绝了。”他说着,眼里放射出殷切的光芒。
她擤了擤鼻子。他肯定已经注意到她情绪低落了,但是他巧妙地装作没有发现。
他接着说道:“我本来打算把这个放到你办公桌上的,但是正好碰到你了,真是太好了。”
他显然是加班加点到了很晚,才把报告完成的。朱迪不想告诉他自己已经辞职,以免给他泼冷水。“随便坐。”她说着,稳定了一下情绪。
“恭喜你,今天打赢了官司!”
“谢谢。”
“你肯定开心死了。”
“本来是很开心的。但是紧接着就跟布莱恩·金凯德吵了一架。”
“噢,他啊。”西蒙拍了拍手,对他们的老板表示不屑,“你要是好好道歉的话,他想不原谅你也不行。他没了你不行,你太优秀了。”
他这么说也在她意料之中。西蒙一般比较同情人。感觉他好像已经知道她跟金凯德发飙的事情了,但是既然已经听说了,就应该知道她辞职了才对,为什么还要把报告给她呢?